• 涉外收养子女收养要什么样的条件和程序(涉外收养的条件和手续)

    社会福利机构为送养人的,应当提交弃婴、儿童进入社会福利机构的原始记录,公安机关出具的捡拾弃婴、儿童报案证明,或者孤儿童的生父母死亡或者宣告死亡的证明。国内居民收养登记一、收养登记条件(一)被收养人条件1、不满十四周岁的丧失父母的孤儿;2、查找不到生父母的不满十四周岁的弃婴和儿童;3、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不满十四周岁的子女。(二)送养人条件1、孤儿的监护人;2、社会福利机构;3、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三)收养人条件1、无子女;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3、...

    2024.02.21

  • 关于事实收养关系的法律规定是什么(法律承认事实收养关系吗?)

    关于事实收养关系的法律规定是什么收养法施行后,各级人民法院必须严格执行。收养法施行后发生的收养关系,审理时适用收养法。收养法施行前受理,施行时尚未审结的收养案件,或者收养法施行前发生的收养关系,收养法施行后当事人诉请确认收养关系的,审理时应适用当时的有关规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四条 【收养送养自愿】收养人收养与送养人送养,应当双方自愿。收养八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条 【收养登记、收养公告、收养协议、收养公证、收养评估】收养应当...

    2024.02.21

  • 涉外收养、监护和扶养的法律适用(涉外收养的法律适用问题)

    涉外收养、监护和扶养的法律适用:涉外收养的法律适用:收养的条件和手续,适用收养人和被收养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收养的效力,适用收养时收养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收养关系的解除,适用收养时被收养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法院地法律。涉外扶养的法律适用:扶养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国籍国法律或者主要财产所在地法律中有利于保护被扶养人权益的法律。涉外监护的法律适用:监护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中有利于保护被监护人权益的法律。...

    2024.02.21

  • 合法的收养关系具有哪些法律效力(收养关系的成立有何法律效力)

    合法的收养关系具有哪些法律效力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合法收养关系的法律效力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养子女与养父母及其近亲属的关系。《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条第l款规定:“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根据该款的规定,并结合我国婚姻、继承等其他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可以看出,收养关系自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拟制父母子女关...

    2024.02.21

  • 收养的子女可以继承养父母的遗产吗(收养的子女可以继承生父母的遗产吗)

    收养的子女可以继承养父母的遗产吗可以,根据《民法典》有关规定,养子女属于法定继承人,平等地享有继承遗产的法定权利。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

    2024.02.21

  • 收养法实施前的事实收养关系如何认定(收养法生效前收养关系的认定)

    收养法实施前的事实收养关系如何认定原《收养法》实施前建立的事实收养关系,即指1992年4月1日前成立的,亲友、群众公认,或有关组织证明确以养父母与养子女关系长期共同生活的收养关系,由于当时并没有规定收养的专门法律规定,所以事实收养关系虽未办理合法手续,也应按收养关系对待。因此,对于《收养法》实施前已建立的事实收养关系,当事人可以申办事实收养公证。凡当事人能够证实双方确实共同生活多年,以父母子女相称,建立了事实上的父母子女关系,且被收养人与其生父母的权利义务关系确已消除的,可以...

    2024.02.21

  • 未办理收养手续的收养关系是否成立(没有办理收养手续的事实收养)

    未办理收养手续的收养关系是否成立要视情况而定。㈠实质要件:收养人无子女,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年满三十周岁;㈡形式要件: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但在现实中,欠缺形式要件具备实质要件的事实收养关系大量存在。如果严格按照《民法典》的规定,一律宣告此类收养关系不成立不仅不符合我国的传统生活习惯而且会产生大量的社会矛盾。因此在司法实践中对于事实收养关系是予以有条件的承认,具体来说应当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2024.02.21

  • 事实收养能办理公证吗(如何办理事实收养公证)

    《民法典》实施前,虽未履行法律手续,但已经形成收养事实的收养关系,当事人可以申办事实收养公证。凡当事人能够证实双方确实共同生活多年,以父母子女相称,建立了事实上的父母子女关系,且被收养人与其生父母的权利义务关系确已消除的,公证处可以为当事人办理收养公证。公证处办理此类事实收养公证,应当按收养关系形成时的有关规定和条件进行审查把关,确认收养关系是否真实、合法。经审查确认事实形成的收养关系真实合法的,应当依法出具公证书。收养关系自当事人达成收养协议或公证书确认或公证书确认的收养事...

    2024.02.21

  • 民法典中收养关系确立后能否解除(民法典关于收养关系解除后)

    一、民法典中收养关系确立后能否解除能解除。在我国法律上,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是可以解除领养关系的。收养关系的解除,具体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解除:1、依当事人的协议而解除收养关系。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条件是:①须当事人同意。就收养方而言,须得养父母同意,就被收养方而言,养子女已成年时,经养子女同意即可;养子女没有成年的,须得养子女的生父母或原送养的监护人同意,养子女已有识别能力的,还须征得其本人的同意。②当事人须对财产生活问题已有适当处理,别无争议。协议解除...

    2024.02.21

  • 收养弃婴遭遇上户难题

    北京47岁的老刘7年前收养了一个弃婴,由于村委会拒绝出具相关证明,没能与孩子确定合法的收养关系,孩子一直没能落上户口。为此,老刘四处奔走,最后将村委会告上法庭。近日,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老刘收养弃婴遇难题审判员:现在开庭,原告刘*山与被告北京市丰台区南苑乡大红门村村民委员会其他特殊侵权一案,今天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本案由审判员邢*华独任审判,书记员李*新担任法庭记录。被告经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参加诉讼,今天缺席审理,下面进行法庭调查,首先三原告陈述诉讼请...

    2024.0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