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涉外收养公证如何办理(公证处办理收养公证吗)

    网友提问:你好,我老公是外国人,我们不打算要孩子,所以收养了一个孩子,想咨询一下涉外收养公证如何办理?鹤壁律师解答:涉外收养概念有广狭义之分。广义的涉外收养,是指含有涉外因素的收养,即在收养人与被收养人之间至少有一方为外国人。狭义的涉外收养,则是指外国人或无国籍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收养中国公民的子女。涉外收养是指外国人收养中国小孩为子女的行为。涉外收养公证就是证明上述收养关系的真实性、合法性的公证。涉外收养公证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在确立了收养关系后,准许收养人将被收养人带出国...

    2024.02.20

  • 隔代收养纠纷如何处理(隔代抚养问题及其对策)

    隔代收养纠纷如何处理可以先协商解决,协商不好可以起诉至法院判决,法院需要做出有利于被收养人的判定。《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四条 【收养的基本原则】收养应当遵循最有利于被收养人的原则,保障被收养人和收养人的合法权益。禁止借收养名义买卖未成年人。第一千一百零四条 【收养送养自愿】收养人收养与送养人送养,应当双方自愿。收养八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第一千一百零五条 【收养登记、收养公告、收养协议、收养公证、收养评估】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

    2024.02.20

  • 收养关系解除的原因条件(收养关系的解除情况有)

    一、协议解除的条件协议解除的条件只有一个,就是双方当事人有终止收养的合意,即养父母、养子女双方都同意解除收养关系。但同意的意思表示要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为之。根据《收养法》第26条、第27条的规定,如果被收养人为10周岁以下,无民事行为能力,则完全由其送养人作为法定代理人作出收养终止的意思表示;如果被收养人为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属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则由作为法定代理人的送养人和被收养人共同作出收养终止的意思表示,也就是说解除收养要征得养子女本人的同意;如果被收养人已经成年,...

    2024.02.20

  • 事实收养公证怎样办理(如何办理事实收养公证)

    事实收养公证怎样办理(一)办理事实收养公证,收养人应当提供下列证明、材料:1、本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被收养人的近期免冠黑白照片若干张;2、提交收养子女的申请书(内容包括:收养目的、有无子女、有无抚养能力、本人经济状况,以及不虐待、遗弃被收养人的保证等);3、状况证明及复印件(未婚的需要提交未婚的证明、已婚的需要提交结婚证书、离婚的需要提交离婚证书、丧偶的需要提交配偶死亡证明书);4、职业和经济状况证明 (由收养人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无工作单位的由其住所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

    2024.02.20

  • 被收养的弃婴可以继承遗产吗

    被收养的弃婴可以继承遗产吗可以。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收养他人为养子女,视为养父母与养子女的关系的,可互为第一顺序继承人。而在司法实践中对隔代收养也普遍予以认可,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收养条件并办理了相关手续的,均承认收养关系成立,收养人与被收养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比照养父母与养子女的关系处理。所以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收养人以后去世后,该被收养人与收养人的其他子女对遗产都享有平等的继承权。当然该被收养人也应对收养人尽到与其他子女一样的赡养义务。《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法定继...

    2024.02.20

  • 收养登记条件(收养登记办法)

    国内居民收养登记一、收养登记条件(一)被收养人条件1、不满十四周岁的丧失父母的孤儿;2、查找不到生父母的不满十四周岁的弃婴和儿童;3、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不满十四周岁的子女。(二)送养人条件1、孤儿的监护人;2、社会福利机构;3、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三)收养人条件1、无子女;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4、年满三十周岁。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

    2024.02.20

  • 事实收养关系的认定是怎样的(事实收养关系如何确认)

    事实收养关系的认定是怎样的事实收养是指双方以父母子女关系相待,共同生活多年,亲友、群众也认为其为父母子女,但未办理合法收养手续的收养。事实收养应当符合以下几个条件:(一)当事人之间以父母相待。具体可以表现为养子女改随养父母的姓氏,相互之间以父母子女相称;养父母对养子女履行抚养、教育义务;有户口簿认识档案等材料。(二)长期共同生活。共同生活是父母子女之间最基本的相处形式,只有这样才能实现父母子女之间的主要权利义务。如果养父母由于工作、生活等特殊原因将养子女寄养至他人处,应当根据...

    2024.02.20

  • 解除收养关系必须去民政部门吗(解除收养关系在哪个部门办理)

    解除收养关系必须去民政部门吗依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向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登记。也就是说,只有当事人达成书面解除收养关系的协议,而没有去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手续,从法律上来讲,双方的收养关系依然存在。去民政部门办理相关手续,是解除收养关系的生效要件之一,没有经过此程序,即便当事人之间达成解除收养关系的书面协议,但收养关系的效力依然存在。与此相类似的还有协议离婚的效力,即便双方已经签订了达成一致意见的离婚协议书,也需要到民政部门办...

    2024.02.20

  • 外国人收养孩子的条件是什么(外国人收养孩子需要什么条件和手续)

    外国人收养孩子的条件是什么外国人在我国收养子女,根据司法部的规定,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是收养人夫妻双方均年满30周岁,有正当的收养目的,有可靠的经济来源,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二是如被收养人有识别能力需征得本人同意。三是送养人同意送养。四是收养人行为不违反收养人居住国法律。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应提供收养人的年龄、婚姻、职业、财产、健康、有无受过刑事处分等状况的证明材料,该证明材料须经其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公证人公证,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大使馆认证。该收养人应当...

    2024.02.20

  • 收养关系解除,送养子女对生父母有赡养义务吗(解除收养关系后,养子女有无赡养义务)

    叶某问:我和王某是邻居,在小的时候,王某的父母把他送给何某做养子。转眼间,王某已长大成人,并娶妻生子。前年春天,王某与养父母之间产生一些误会,双方为此解除了收养关系。如今,王某的生父母已年老体弱,生活困难,于是要求与王某恢复关系,并由王某负责解决部分生活费用,但遭到王某的拒绝。为此,王某的生父母只得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王某赡养他们。最近,法院作出判决:王某没有赡养生父母的义务,驳回其生父母的诉讼请求。请问,王某为啥不需要赡养亲生父母?【和田律师解答】养子女与养父母解除收养关系...

    2024.0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