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处理离婚案件之处理子女抚养问题有哪些原则(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

    一、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原则“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是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根本原则,是无论任何情况都必须首先遵循的原则。“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是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具体原则。二、子女抚养权1、子女抚养权的归属子女随父或母生活问题,法律首先是尊重双方当事人的意思,允许当事人自行协商。只有在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时,人民法院才能依法决定。人民法院判决时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由哪一方抚养子女。(1)子女的情况如果子女在2周岁以下,一般应当有母亲...

    2024.02.19

  • 农村离婚案件中子女抚养要怎么审判(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

    我国在1950年5月1日颁行了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1981年1月1日起施行的婚姻法沿用至今,但是总共只有五十一条,期间分别在2001年、2003年、2011年公布了3个司法解释。但是面对日益增多、形式各异的离婚案件,我国现行立法显得“力不从心”。一、子女抚养存在的问题在实际过程中子女抚养问题主要集中以下几个方面:(一)抚养费标准不合理关于抚养费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

    2024.02.19

  • 人民法院会受理的几种房产案件(房产官司属于什么案件)

    1、凡以房产为标的买卖、租赁、典当、建筑承包(包括勘察、设计、建筑等)、合建、代理、居间、使用、转让、确权等民事行为发生的纠纷,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将作为民事案件审理。2、因单位内部分配公房使用权而产生的纠纷,如果是单位职工对单位分房决定有意见的,不属于法院受理范围,不能向法院起诉;如果是受配人(或其他原旧房内应一并迁出的同住亲属占住旧房)分得新房又无理占住旧房或非受配人以单位分配不合理为由而强占公房,被侵害人(包括单位和合法受配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3、...

    2024.02.19

  • 离婚案件中子女抚养权问题是如何规定的(离婚案件中子女抚养权问题解释)

    离婚案件中子女抚养权问题是如何规定的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

    2024.02.19

  • 子女抚养纠纷案件有哪些对策呢(民法典关于子女抚养问题)

    第一、委托人在离婚时一定要加强离婚与离婚协议的风险防范,在离婚时,一定要聘请专业的律师帮助自己制定合理的解决方案,不得冲动和盲目,更不能不顾子女以后成长而放弃要求对方承担抚养费用。无论当事人通过协议离婚还是法院诉讼的方式离婚,都要对子女的抚养问题负责。婚姻关系的终结并不等于父母对子女抚养义务的终结,双方在离婚之后仍应有义务为子女健康成长提供必要的物质条件与精神关爱。如果抚养费约定不合理,离婚后一方明显难以支付的,应及时采取必要的救济手段。第二、行使探视权与支付抚养费是两个不同...

    2024.02.18

  • 离婚案件的诉讼管辖问题是怎么规定的(离婚案件诉讼管辖法院是怎样确定的)

    ①就近原则;②符合自身的利益;③能否成功立案。因此,起诉前原告应考虑哪个法院对案件有管辖权,也就是能够在哪个法院起诉离婚。夫妻双方均在户籍所在地居住的,在哪个法院起诉离婚的问题比较简单,为被告所在地;若夫妻双方或一方不在户籍所在地居住的,相对较为复杂。离婚案件的诉讼管辖问题:一、法律关于离婚案件管辖法院的特殊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之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

    2024.02.18

  • 离婚案件中子女抚养权如何确定(离婚案件中子女抚养权问题解释)

    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根据以下情况判决子女由哪方抚养: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

    2024.02.18

  • 离婚案件受理流程(离婚案件怎样受理)

    「分歧」对于法院应否受理该案,存在两种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之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这是保护妇女权益的强制性规定,本案中高某产后不到一年,李某即提出离婚,故法院不应受理。第二种观点认为,虽然《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规定了在三种特殊时间里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的情形,但同时该条也作出了例外规定,即如果“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

    2024.02.17

  • 离婚案件中的孩子抚养费要怎样确定与支付(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费的计算依据)

    离婚案件中的孩子抚养费要怎样确定与支付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养费。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

    2024.02.17

  • 离婚案件中应该怎样做亲子鉴定(离婚诉讼做亲子鉴定)

    应当以双方自愿为原则。申请亲子鉴定的一方应当完成相当的证明义务。在一方拒绝做亲子鉴定的案件中,提出亲子鉴定主张的一方应当承担与其主张相适应的证明责任。只有在申请人完成了行为意义上的举证责任,足以使法官产生内心确信的基础上,才能够请求进行亲子鉴定。在司法实践中,正确掌握申请亲子鉴定一方的证明责任,合理及时把握行为意义上举证责任转换的时机,是判定亲子鉴定中举证妨碍的重要条件。既不能过分强调申请一方的证明责任,也不能轻视或忽略申请一方的证明责任。总之,要避免亲子鉴定的随意化。在亲子...

    2024.0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