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案件的法律规定有哪些(诉讼法关于离婚案件的规定)

    离婚案件的法律规定有哪些《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

    2024.02.09

  • 离婚案件法庭质证应掌握什么原则(离婚案件质证意见)

    相互质证,是离婚诉讼中一个重要的环节。“打官司,就是打证据”,如何举证及质证,是离婚案件当事人双方都必须重视的事。证据应该具备“三性”,即合法性、真实性和关联性。因此,当事人对证据的质证,基本上也要围绕这三个方面准备。“合法性”,主要是证据的来源是否合法。比如说,某案件中,某女欲证明某男有婚外情,请私人侦探利用针孔摄像头拍摄的录像就存在合法性问题。因为根据法律规定,针孔摄像头是国家明令非侦察部门禁止使用的专用设备,用非法设备获取的证据,自然不能被法院认定。再如,为了证明第三者...

    2024.02.09

  • 离婚案件和相邻关系(离婚案件法律关系分析)

    (1)离婚案件涉及孩子抚养问题,如果孩子小,应参照由女方抚养为原则,男方负担抚养费。如果孩子已达到10周岁以上,应征询孩子意见,并记录在案。(2)涉及财产分割问题,尤其是涉及房产的问题,应参照房产取得和登记情况,避免出现房屋登记在他人名下(案外人)而法院认定按照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3)涉及夫妻双方各自提供的债权债务问题,应严格审查债权债务的真实性、可信度,尤其是各自提交的借据问题。相邻关系案件(1)在审理相邻关系时,对于案由定为排除妨碍的,审判人员应到纠纷发生的现场,去实...

    2024.02.09

  • 婚姻案件中当事人的误解(民法典对于婚姻过错方)

    1、有些人认为谁先起诉会对谁不利婚姻案件中,法院要查明事实,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进行判决,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双方感情是否确已破裂;谁先起诉对离婚的判决,财产及债务的分割以及孩子的抚养没有关系。2、有些人认为婚姻案件中,过错方不能提离婚法院判决准予离婚的标准是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别的没有什么要求;但是,在法院判决中,在财产分割及孩子抚养方面,会考虑过错方的过错行为。3、有些人认为夫妻分居一段时间会自动离婚结婚自愿,离婚自由。离婚包括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协议离婚又称作登记离婚,...

    2024.02.09

  • 离婚案件中常见造假证据(离婚时伪造证据会怎么样处罚)

    离婚案件中常见造假证据1、涉嫌假造债务的认定及处理涉嫌“债务作假”很多体现在房产上。因为其他方面的生活开销较少,即使作假,数额也不会太大。而购房资金在大城市少则几十万,多则上百万,经济利益牵涉巨大,因此,当事人造假的现象较多。当事人在房产争议上涉嫌造假主要体现在房款来源上,即声称在购房时,向父母或其他亲属朋友借款。有的涉嫌造假者还有“欠条”或“协议”佐证。比如,我们在2002年曾代理一起案件。男女离婚时,男方在法庭上声称,两年前,夫妻购房款40万元中的30万元,是向其父母借的...

    2024.02.09

  • 离婚案件拒绝到庭有什么影响(离婚案件被告拒绝出庭怎么办)

    离婚案件拒不到庭有什么不利后果被告不到法庭,只会对他产生不利影响,只要你理由正当受法律认可,法院依然可以判决离婚,他只可提起上诉,如果上诉失败,人不到不鉴字也没有用。判决书依然生效。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终止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按照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是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解除婚姻关系。后专指通过法律手续解除夫妻关系。我们来看两组案例:案例一:解某(女)于2006年向人民法院起诉,...

    2024.02.09

  • 离婚案件能否缺席判决离婚(离婚案件能否缺席判决离婚?)

    离婚案件能否缺席判决离婚离婚案件原则上是不能缺席判决的,但是例外情况除外!1、什么是缺席判决缺席判决,是指开庭审理案件时,只有一方当事人到庭,人民法院依法对案件进行审理之后所作出的判决。缺席判决是相对于出席判决而言的。开庭审理时,只有一方当事人到庭,人民法院仅就到庭的一方当事人进行询问、核对证据、听取意见,在审查核实未到庭一方当事人提出的起诉状或答辩状和证据后,依法作出的判决,就是缺席判决。2、离婚案件能否缺席判决离婚(1)原则:不能缺席审理《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规定...

    2024.02.09

  • 离婚案件怎样举证(离婚案举证都举证什么?)

    2、财产情况的证明(1)双方婚前有何个人财产,如有,提供有关财产的品名、数量、规格、新旧程度及价值,购买时间、财产的存放地点等。(2)共同财产需提供的证据同个人财产(3)双方有无共同购置的私有房产,如有,提供房屋座落的地点、门牌号、间数、朝向、建筑面积和使用面积、现在的使用状况、房屋的价值。(4)有无共同存款、债券、股票等有价证券,如有,需提供存款的账号、户名、金额存入储蓄所名称及地址,是定期还是活期的有关情况,存单现由谁持有。(5)现金情况:人民币、港币、外币,提供具体的数...

    2024.02.09

  • 离婚案件举证要点有哪些(离婚案举证都举证什么?)

    (一)当事人自然情况的证据:1、户口本、居民身份证、结婚登记书、复婚证;2、离婚证、人民法院判决书、调解书;3、劳改、劳教单位的证明信;4、有代理人的,其代理人身份的证明和代理事项、权限、期限、形式的委托书。(二)当事人婚姻基础方面的证据:1、婚前相识、相恋经过的自述及介绍人的证言;2、有关物品、信件;3、包办、买卖婚姻的证人证言;4、婚后情况自述、邻居证言。(三)证明感情破裂无和好可能的证据:1、草率结婚的自述及有关知情人证言、婚后仍无感情的陈述;2、一方或双方有虐待对方亲...

    2024.02.09

  • 离婚案件的管辖法院是怎么规定的(离婚案件管辖法院确定)

    离婚案件的诉讼管辖问题一、民事案件案件确定管辖法院的一般原则《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在被告...

    2024.0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