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案件中的证据有哪些(离婚的证据都有哪些)

    一、离婚案件中的证据有哪些(一)电子邮件。目前,电子邮件作为证据使用在民事诉讼中已经得到确认,如我国《民法典》规定合同的书面形式包括电子数据邮件形式。但在实际诉讼中,仍有当事人对其真实性提出质疑,因为电子邮件只能显示收发方的邮箱地址,不能直接证明是由谁发出的。(二)手机短信,手机短信作为证据使用,实践中已经逐渐得到了认可。在离婚案件中,短信被越来越多的当事人作为对方存有过错的证据。(三)MSN、QQ聊天记录,网络聊天是目前比较受欢迎的一种沟通方式,发生在离婚案件中沟通方式主要...

    2024.02.04

  • 关于离婚案件有哪些常见的问题(离婚是什么案件)

    关于离婚案件有哪些常见的问题1、女方当事人诉讼能力较低。特别是在乡村,较之男性,女性的文化层次普遍偏低,大多数女性习惯于将纠纷提交法院,认为有法院作主就行了。法律知识的缺乏使得她们不懂如何运用法律赋予的诉讼权利,所举证据不足,难以实现其诉讼目的。有些女性当事人庭审时质证、辩论能力差,不知如何反驳对方,发言往往偏离焦点,过分纠缠细枝末节,表达不清。2、当事人取证困难。由于离婚诉讼主要是人身关系,尤其是事关感情,隐秘性较大,只有当事人本人最清楚。即使有知情人,大多与双方都有一定关...

    2024.02.04

  • 离婚案件你必须了解的基本离婚法律知识(离婚相关法律知识)

    离婚案件你必须了解的基本离婚法律知识1、哪些婚姻是可撤销的婚姻婚姻法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胁迫”,是指行为人以给另一方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的生命、身体健康、名誉、财产等方面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另一方当事人违背真实意愿结婚的情况。因受胁迫而请求撤销婚姻的,只能是受胁迫一方的婚姻关系当事人本...

    2024.02.04

  • 离婚案件法院管辖的问题有哪些(离婚案件管辖法院确定)

    离婚案件的法院管辖一般情况下较容易确定,按照《民事诉讼法》第22条的规定确定即可。但在特殊情况下,离婚案件的管辖也有不同于一般情况下的规定。现简要说明不同情况下当事人该向哪个法院起诉的问题:正常情况下的,采取“原告就被告”的原则确定管辖,原告应当向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地居住地不一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所谓“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所谓“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如被告的户籍迁...

    2024.02.04

  • 离婚案件中的举证责任是怎么一回事(离婚案举证都举证什么?)

    离婚案件中的举证责任又是怎么一回事呢?一、当事人向法院提供证据的要求1、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应诉时,可提交证据复制件或复制品,但在交换证据和开庭审理时必须携带证据原件或者原物,以供质证。2、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的证据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或者在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形成的,应根据《规定》第十一条履行相关证明手续。3、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文说明资料,应当附有中文译本。4、当事人应当对提交的证据材料逐一分类编号并装订成册,在证据清单上对证据材料名称、份数、页数及...

    2024.02.03

  • 离婚案件能否再审呢(离婚案件可以再审吗)

    本文主要由离婚94常识网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关于离婚案件是否能够申请再审的法律知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网友问:我和丈夫一年前经过法院二审被判决离婚,财产也进行了分割,但是最近我又从朋友处得知他曾私自借给过朋友二万块钱,这部分也是我们的共同财产,我想通过法律渠道要回属于我的那部分。关于离婚案件能否申请再审我听到不同的说法,请问法官,我现在该怎么办?离婚律师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不得申请再审”,这...

    2024.02.03

  • 离婚案件中已经出现的新问题值得警惕(一般离婚涉及到的问题)

    案件特点近几年五莲县人民法院所收案件中,离婚案件所占比重不小,且呈逐年上升趋势。今年1—6月份共受理离婚案件220件,占同期受理民事案件总数的38%,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6%。在这些离婚案件中,80年代人的离婚纠纷尤为突出,占所收离婚案件的45%,其离婚案件的特点主要是:一、婚前缺乏了解,往往草率结婚,草率离婚。当今社会,男女双方认识渠道多元化,双方在短时间内看到的只是对方的优点,陶醉于一见钟情的浪漫,而忽视了彼此缺点的存在。“闪婚”便成为当今社会的流行词。可是一旦生活在一起,...

    2024.02.03

  • 离婚案件中当事人需要注意什么(离婚案件注意事项)

    我国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该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可见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准予或不准予离婚是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对于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的认定及其处理,人民法院需要查清双方当事人的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的情况、子女的抚养、债务的清偿等事实情况。在法院审理过程中,当事人要注意以下几点:1要注意向法庭提供书、个人身份证,婚前婚姻基础状况和婚后感情的证据材料,以及离婚原因等证据材料,因为这些证据材料都对法院审查夫...

    2024.02.03

  • 离婚案件需要哪些材料(离婚案件需要准备的材料)

    1、民事起诉状(一式两份)2、身份证或居住证件复印件(一式两份)3、丢失身份证的,应提交公安部门出示的人口信息复印件4、结婚证或婚姻状况证明复印件(一式两份)立案时,只需要带一本结婚证即可。如果结婚证已经遗失或者在被告手中取不出,可以到原婚姻登记机关开具《婚姻状况证明》或复印原结婚登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登记机关核对的公章。5、户口本复印件(一式两份)6、财产清单复印件(一式两份)财产清单是立案材料中较为重要的材料之一,它的重要之处在于法院是以原告所列财产清单中的财产项目收取诉...

    2024.02.03

  • 离婚案件中短信做为证据是否具有效力(离婚案件证据的证明目的)

    离婚案件中短信做为证据是否具有效力《人民法院报》曾刊登过一个判例,认定短消息可以作为定案的证据之一。虽着手机的普及,上海法院不得不研究短信作为证据效力的法律理论和实践问题。手机短信与电子邮件不同,手机短信具有真实性、客观性、不易修改性、闪存的封闭性特点,同时短信内容不容易被攻击。一般的手机功能是不能修改短信内容的。此外,手机短信具有关联性,表现在二个方面。其一,每个手机号码只能在一个收发,有发信人的手机号,有时间,有内容,有的还有姓名,通过短信内容查到手机号码,具有涉案关联性...

    2024.0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