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合伙纠纷案件该如何调解(合伙纠纷案件如何处理)

    缪某俊与魏某玲系亲戚关系,2006年5月两人签订了合伙协议,约定:双方共同投资120万元,创办某化工有限公司,利益各分享50%,风险共担,魏某玲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在公司经营过程中,缪某俊、魏某玲产生矛盾,双方曾于2008年12月28日经协商决定终止公司业务,并将公司的部分设备封存。2009年2月25日,缪某俊以魏某玲和化工公司为被告诉至法院,以魏某玲利用公司的资金独自经营获利,造成其投资不能达到收益目的,双方无法就公司清算、剩余财产分配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等为由,要求解散公司。...

    2024.02.04

  • 法院审判离婚案件有哪些范围(人民法院对离婚案件的审判标准)

    一、法院审判离婚案件有哪些范围离婚案件的审判范围,是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后,依照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应当或可以审判的请求事项的总和。根据婚姻法和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目前,人民法院审判离婚案件的具体范围包括:(一)应当审判的离婚请求。这是每一个离婚案件都必须进行审判的诉讼请求。离婚的诉讼请求,是离婚案件中,对案件性质起决定作用的,带根本性的诉讼请求。因为,离婚案件,就是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的诉讼请求产生的。因此,离婚的诉讼请求,是每一个离婚案件的当事人都要提出的诉...

    2024.02.04

  • 离婚案件涉及哪些问题(离婚案属于什么案件)

    近几年来,随着经济建设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婚姻案件的特点发生了显著的变化。子女抚养家庭财产的分割及离婚后的住房安置等问题,往往是当事人激烈争执的焦点。为了正确的解决这些问题,进一步提高婚姻案件的质量,根据《民法典》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若干问题的意见》及其他有关法律、政策的规定,提出以下处理意见,供我市各级人民法院在审判婚姻案件时参考。一、关于离婚后的子女抚养问题1.人民法院对于准备调解或判决离婚的案件,在确定未成年子女归谁抚养时,应坚持有利于子女身心健...

    2024.02.04

  • 《补充规定》将会给涉台离婚案件带来哪些变化(涉台离婚案件管辖)

    专家解读海淀法院专门审理涉港澳台离婚案件和涉外离婚案件的王-婷法官认为,《补充规定》的出台将会给内地方诉台湾配偶的离婚案件带来三大变化。变化一快速解除婚姻关系王-婷法官解释,由于担心台湾的离婚判决书在内地无效,所以在涉台离婚案中,内地配偶通常在内地的户籍所在地或者居住地提起离婚诉讼。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关于管辖权的规定:在涉及港澳台的离婚诉讼中,只要有一方在国内,就可以在国内审理,所以法院是受理这些诉讼的。王-婷法官解释,如果提供了台湾配偶的具体地址,法院会按照地址通过对台专邮...

    2024.02.04

  • 离婚调解是离婚必经程序吗,不易调解的离婚案件有哪些(离婚案件必须调解)

    一、离婚调解是离婚必经程序吗《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从该条的规定可以看出,调解是离婚的必经程序,只有在调解无效的情形下,才准予离婚。但对协议离婚来说并非必经程序。《婚姻法》之所以规定离婚必经调解程序,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1、通过调解,使双方当事人思想沟通,达到缓解、消除矛盾、相互谅解的目的,促使婚姻关系向和美方向发展;2、通过调解,...

    2024.02.04

  • 法院是否能就离婚案件进行缺席判决(离婚案件是否可以缺席判决)

    一、法院可以缺席判决夫妻离婚吗审判实践中,离婚案件的许多被告往往因为不想离婚或存有一种逆反心理,常常在收到人民法院的应诉材料和开庭传票后,我行我素拒不到庭,给人民法院的案件审理工作带来了一定的难度,各法院在审理案件时也出现了各种不同的做法。为此笔者想就离婚案件中缺席审判的主要问题进行一些探讨。有人认为,离婚案件涉及到子女的抚养和财产的分割,该类案件中的被告属于《民诉法》第100条规定的“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其拒不到庭不能适用缺席判决,而应该适用《民诉法》第100条规定的经两次...

    2024.02.04

  • 离婚案件二审被告死亡怎么办,判决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原则是什么

    离婚案件二审被告死亡怎么办?终止诉讼。在民事、行政案件中,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应中止诉讼;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结诉讼:(一)原告死亡,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放弃诉讼权利的;(二)被告死亡,没有遗产,也没有应当承担义务的人的;(三)离婚案件一方当事人死亡的;(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以及解除收养关系案件的一方当事人死亡的。判决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原则:1.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民法典》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

    2024.02.04

  • 离婚纠纷案件主要存在哪方面的问题(离婚纠纷案件怎么处理)

    离婚纠纷案件主要存在哪方面的问题一是举证难。人民法院审理离婚纠纷案件,准予或不准予离婚均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作为裁判的重要标准。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是一个比较抽象的问题,是人的内心思维活动,各人都有一个标准,只有当事人本人最清楚,别人只能以一些表面现象去推测。二是送达难。送达难,在我国民事诉讼中具有普遍性,离婚纠纷案件直接涉及人身关系,送达难度比其他民事纠纷的难度更大。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送达诉讼文书的方法有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转交送达、公告送达。...

    2024.02.04

  • 离婚案件中涉嫌假造债务的认定及处理办法(离婚伪造债务的案例)

    1、涉嫌假造债务的认定及处理涉嫌“债务作假”很多体现在房产上。因为其他方面的生活开销较少,即使作假,数额也不会太大。而购房资金在大城市少则几十万,多则上百万,经济利益牵涉巨大,因此,当事人造假的现象较多。当事人在房产争议上涉嫌造假主要体现在房款来源上,即声称在购房时,向父母或其他亲属朋友借款。有的涉嫌造假者还有“欠条”或“协议”佐证。比如,我们在2002年曾代理一起案件。男女离婚时,男方在法庭上声称,两年前,夫妻购房款40万元中的30万元,是向其父母借的款,并且有向父母打的借...

    2024.02.04

  • 法院是如何进行案件审理的(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应该怎么做)

    原告向法院起诉,应递交起诉状和有关的证据材料,并按照被告人数递交诉状副本和证据副本;同时填写诉状清单一式二份,一份交法院,一份原告留存。原告在递交起诉状时,为公民(自然人)的应附交个人身份证明;为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法人的应提供工商登记资料、营业执照副本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明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被告为法人的应提供的工商登记资料,被告为公民(自然人)的应提供其户籍证明。2、立案法院接受当事人递交诉状后,应在诉状清单上签名,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

    2024.0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