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现在女的开什么店合适,关于儿童开什么店

    (这里加了小程序,请到今天头条客户端。)现在很多女性想创业,想独立,想体现自己的人生价值。市场上有那么多行业,哪些行业更适合女性?未来最受女性欢迎、最有发展前景的行业有哪些?今天,边肖总结了未来最受女性欢迎的行业,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未来最受女性欢迎的行业1、西点师随着西点行业的快速发展,西点人才紧缺,优秀的西点教师成为各大酒店和烘焙机构争夺的人才。权威机构调查显示,未来五年西师的社会需求将达到200万,并将继续增加。目前我国西点人才匮乏,员工约100万,优秀的西点技术人才更...

    2024.04.08

  • 古代妇女的地位是如何变化的?与那些原因有关?

      女性地位是指女性在家庭和社会中享有的威望和拥有与控制家庭或社会资源,包括物质资源和人力资源的权力。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女性地位大致来说经历了三个历史发展阶段:一是妇女相对受到男子的尊敬,即原始社会早期的妇女地位;二是男子至高无上,女子无权,即传统社会的妇女地位;三是男女平等,即现在和未来社会妇女的地位。原始社会,人们只知其母,不知其父,女性地位远远高于男子,并且受到尊敬。到了封建社会,尤其是宋代理学的传播,禁欲思想成为主流,强调“三纲五常”,压抑妇女的地位,使女性逐渐成为...

    2024.03.31

  • 古代宫女的生活到底是什么样的 不怕脏活累活就怕晚上守夜伺候

      今天趣历史小编给大家带来古代宫女守夜,感兴趣的读者可以跟着小编一起看一看。  现如今各个国家之间的往来那是相当的密切,国家之间的合作也是逐渐的增多,现在咱们走在街上,轻而易举就能够在街上看见各个国家的有人,他们有可能和朋友一起来玩耍,也有可能来留学,当然也很有可能长期定居在中国,特别是现在的年轻人,接受新东西的能力越来越强,很容易就会受到新思想或者是国外传入思想的影响,但是这也从另一个方面证明了国家是在不断的进步发展。  现在的国家早已经不再像之前一样,受到传统旧思想的束...

    2024.03.25

  • <婚姻家庭篇>离婚后下落不明,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的抚养费吗?

    **南京衡鼎律师事务所主任张-伟律师解答:在夫妻离婚后,由于一方下落不明影响子女抚养时,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的抚养费。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当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所以,夫妻离婚后,没有抚养孩子的一方仍有承担孩子抚养费的责任和义务。但在现实生活中,存在有些父(母)为了逃避抚养责任故意隐瞒自己的行踪的现象,或由于其他原因下落不明,使抚养孩子的一方得...

    2024.03.22

  • 家长是否有权随意处理未成年子女的财产(父母可以随意处分未成年子女的财产)

    案情介绍:郝女士和丈夫楚先生在3年前离婚,儿子(6岁)由楚先生自行抚养。去年初,楚先生的父亲去世时,分给楚先生的儿子2万元遗产。不久前,楚先生搞股票交易需要资金,便将儿子的2万元钱取出用于炒股。后郝女士得知此情况,找到楚先生,要求他把钱退还给儿子。而楚先生认为自己是孩子的父亲,有权处置他的财产。【疑问】楚先生是否有权随意处理儿子的2万元?【解答】《民法通则》第十六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解除。...

    2024.03.21

  • 房产证上有子女的名字离婚时怎么分割?(房产证上有子女的名字,离婚怎么分)

    房产证上有子女的名字离婚时怎么分割据我国《物权法》的相关规定,房屋等不动产的所有权由登记的权利人享有。房产证上有孩子的名字,在法律上意味着夫妻双方已经对房产的所有权做出了处分,即将部分产权给予孩子,使其成为共有权人,该处分行为经过房产部门登记,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此,孩子享有该房产的共有权,如果在房产部门登记时对三人的产权份额没有约定,则是三人各占三分之一的份额。在离婚分割财产时,应当为孩子保留其应有的份额,也就是说夫妻双方只能各自分得该房产的三分之一左右,剩下的三分之一属于...

    2024.03.18

  • 古代的试婚宫女的命运有多惨?

      古代的试婚宫女的命运有多惨?下面趣历史小编就为大家带来详细解读,接着往下看吧~  常言道,家有家规,国有国法。在我国古代,社会规矩和制度更是众多,它们是为了封建社会的统治而服务的。在传统的宗族当中,传宗接代被人看得十分重要,由此也衍生出了许多纲常名教,以及相关的婚姻制度。  古代,皇帝是最高的统治者,皇位的更替一直是历代皇帝十分重视的一件事,而皇室子嗣更是关乎于皇位能否顺利接替下去,所以帝王之家为了自身的利益与统治考虑,也衍生出了一套“试婚宫女”的制度。  那么,古代的这...

    2024.03.02

  • 认领非婚生子女的条件包括哪些(简述非婚生子女的认领条件)

    网友提问:律师,你好,请问认领非婚生子女的条件包括哪些?南阳律师解答:非婚生子女认领的要件:1、认领人一般是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本人,其他人无权认领。生母与非婚生子女因分娩的客观事实,一般无须经过认领就已发生自然的父母子女关系,但母子关系未能确认的,也可适用强制认领。同时,生父或生母在认领时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的认领,不发生认领的法律效力。2、被认领人必须是非婚生子女。对于婚生子女,也不存在生父认领问题。认领人与被认领人之间存在事实上的血缘...

    2024.02.28

  • 我国对非婚生子女的法律保护有哪些(论非婚生子女的法律保护)

    网友提问:你好,律师,我想咨询一下我国对非婚生子女的法律保护有哪些?海南律师解答:《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婚生子女是男女双方在依法确立婚姻关系后所生育的子女,而非婚生子女则是在依法确立婚姻关系前或婚外行为所生的子女,如非法同居、婚前性行为、姘居、通奸及至被强奸后所生的子女。婚生子女与非婚生子女,虽然在出生形式上是合法婚姻...

    2024.02.28

  • 离婚后不与子女共同生活的父或母是否仍是子女的监护人(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

    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王女士反映:王女士3年前离婚,按照法院判决,当时刚上小学的儿子由其父亲直接抚养,王女士未与儿子共同生活,无法行使教育他的权利。日前,因儿子在学校与他人打架被受害人家长提起人身损害赔偿之诉,法院通知王女士与其前夫一起作为儿子的法定监护人参加诉讼有依据吗?律师解答:我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父母与子女的关系,...

    2024.0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