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衡阳新生儿出生登记规定

      衡阳新生儿出生登记规定  1、新生儿(含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户口登记,按随父随母自愿选择原则,在其父亲或母亲户口所在地登记户口。  新生儿父母一方为出国(境)人员、军人等在国内无户口人员或高等院校落集体户口学生的,随另一方登记户口。  新生儿父母均为出国(境)人员、军人等在国内无户口人员或高等院校落集体户口学生的,可以在新生儿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口所在地登记户口。  女士官新生儿也可以在女士官驻地登记户口。  2、新生儿出生后,其监护人或户主应在1个月内,根据...

    2024.03.05

  • 衡阳家属随军户口迁入办理指南

      衡阳家属随军户口迁入办理指南  一、申请条件  符合随军条件的现役军人家属,可以申请将户口迁入部队所在地。女士官有未成年子女的,可以申请将其未成年子女的户口迁入其驻地,并随其调动或退出现役而随迁。  备注:市、县两级公安机关依照《湖南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办法》第77条规定,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管理办法的,按照市、县公安机关具体管理办法实施。  二、申请材料  1、部队师(旅)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批准军人家属随军的证明材料 (必须)  2、迁入人居民户口簿 (必须)...

    2024.03.05

  • 衡阳父母投靠城镇成年人子女户口迁入办理指南

      衡阳父母投靠城镇成年人子女户口迁入办理指南  一、申请条件  父母投靠城镇成年子女共同生活的(被投靠人为高校、职业院校落集体户口的学生、军人的除外),可以申请将户口迁入被投靠子女户口所在地城镇。  备注:市、县两级公安机关依照《湖南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办法》第77条规定,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管理办法的,按照市、县公安机关具体管理办法实施。  二、申请材料  1、投靠人居民户口簿 (必须)  2、被投靠人居民户口簿 (必须)  3、父母子女关系凭证材料 (必须) ...

    2024.03.05

  • 衡阳收养已登记户口未成年人户口迁入办理指南

      衡阳收养已登记户口未成年人户口迁入办理指南  一、申请条件  公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收养已登记户口未成年人的,可以申请将被收养人的户口迁入收养人户口所在地。  备注:市、县两级公安机关依照《湖南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办法》第77条规定,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管理办法的,按照市、县公安机关具体管理办法实施。  二、申请材料  1、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登记证》 (必须)  2、收养人居民户口簿 (必须)  3、被收养人居民户口簿 (必须)  4、其他材料1 (...

    2024.03.05

  • 衡阳小城市、城镇户口迁入办理指南

      衡阳小城市、城镇户口迁入办理指南  一、申请条件  在城区人口不足50万的地级市、县级市市区、县人民政府驻地镇和其他建制镇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人员,可以申请将其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的户口迁入当地城镇。  备注:市、县两级公安机关依照《湖南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办法》第77条规定,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管理办法的,按照市、县公安机关具体管理办法实施。  二、申请材料  1、下列“合法稳定住所凭证材料”之一:  (1)拥有房屋合法所有权的,提供房...

    2024.03.05

  • 衡阳省内户口迁移可以实行网上办理

      衡阳省内户口迁移可以实行网上办理  (1)省内户口迁移。依据《衡阳市常住户口登记管理办法》(衡公发[2016]20号)第四十七条规定。  实行网上迁移办理,不使用《户口准予迁入证明》和《户口迁移证》,在迁入地公安机关直接申请办理。  办事流程:到迁入地派出所申请办理。  (2)省外户口迁移。依据《衡阳市常住户口登记管理办法》(衡公发[2016]20号)第四十七条规定。  由迁移人在迁入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准予迁入证明》,凭《户口准予迁入证明》到迁出地公安机关办...

    2024.03.05

  • 衡阳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户口迁入办理指南

      衡阳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户口迁入办理指南  一、申请条件  取得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职(执)业资格人员在城市合法稳定就业的,可以申请将其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的户口迁入当地城镇。  备注:市、县两级公安机关依照《湖南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办法》第77条规定,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管理办法的,按照市、县公安机关具体管理办法实施。  二、申请材料  1、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职(执)业资格证书 (必须)  2、下列“合法稳定就业凭证材料”之一: (1)与用人单...

    2024.03.05

  • 衡阳投靠军人配偶父母户口迁入办理指南

      衡阳投靠军人配偶父母户口迁入办理指南  一、申请条件  夫妻一方为已按规定注销了户口的义务兵或上士以下(含上士)士官,另一方投靠军人一方父母居住生活的,可以申请将户口迁入军人一方父母户口所在地。  备注:市、县两级公安机关依照《湖南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办法》第77条规定,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管理办法的,按照市、县公安机关具体管理办法实施。  二、申请材料  1、结婚证 (必须)  2、投靠人居民户口簿 (必须)  3、被投靠人居民户口簿 (必须)  4、军人身份...

    2024.03.05

  • 衡阳由农村迁往城镇人员回原籍户口迁入办理指南

      衡阳由农村迁往城镇人员回原籍户口迁入办理指南  一、申请条件  《湖南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湘政办发[2016]12号,2016年2月3日印发)实施后符合城镇落户条件将户口由农村迁往城镇,要求返回原籍户口所在地落户的,可以申请将户口迁回原籍户口所在地。  备注:市、县两级公安机关依照《湖南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办法》第77条规定,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管理办法的,按照市、县公安机关具体管理办法实施。  二、申请材料  1、申请人...

    2024.03.05

  • 衡阳户口被注销人员刑满释放落户办理指南

      衡阳户口被注销人员刑满释放落户办理指南  一、申请条件  以往因被判处徒刑而注销户口,现已刑满释放(含假释、保外就医)的人员,可以申请在原户口所在地或配偶、父母、子女、工作单位所在地登记户口。  备注:市、县两级公安机关依照《湖南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办法》第77条规定,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管理办法的,按照市、县公安机关具体管理办法实施。  二、申请材料  1、释放(含假释、保外就医)证明等相关凭证 (必须)  2、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户口注销证明(因有配偶需...

    2024.0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