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衡阳救助管理机构长期滞留的流浪乞讨无户口人员户口补登

      衡阳救助管理机构长期滞留的流浪乞讨无户口人员户口补登指南  一、申请条件  滞留在救助管理机构以及公办、民办福利机构或其他社会组织等托养机构内满6个月的无法查明身份信息受助流浪乞讨人员,由救助管理机构报请主管民政部门向公安机关申报户口登记。  备注:市、县两级公安机关依照《湖南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办法》第77条规定,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管理办法的,按照市、县公安机关具体管理办法实施。  二、申请材料  1、主管民政部门出具的办理落户意见函 (必须)  2、救助管...

    2024.03.15

  • 衡阳不能依法办理收养登记或事实收养公证人员户口补登指南

      衡阳不能依法办理收养登记或事实收养公证的无户口人员户口补登指南  一、申请条件  公民不符合收养相关规定,不能依法办理收养登记或事实收养公证而私自收养无户口人员的,可以为被收养人员申报户口补登,将其户口登记在社会福利机构的集体户上。如因社会福利机构不愿接收等原因不便登记在该机构集体户上的,也可以登记在居住地公安派出所设立的公共集体户上,或者登记在抚养人家庭户上,家庭关系应登记为非亲属关系。  备注:市、县两级公安机关依照《湖南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办法》第77条规...

    2024.03.15

  • 衡阳被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后户口被注销人员户口恢复指南

      衡阳被人民法院依法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后户口被注销人员户口恢复指南  一、申请条件  被人民法院依法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后户口被注销人员重新出现的,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申请恢复户口登记。  备注:市、县两级公安机关依照《湖南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办法》第77条规定,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管理办法的,按照市、县公安机关具体管理办法实施。  二、申请材料  1、人民法院撤销宣告失踪(死亡)的生效判决书 (必须)  2、其他材料1 (非必须)  3、其他材料2 (非必须)...

    2024.03.15

  • 衡阳社会福利机构养育的弃婴(儿)户口补登指南

      衡阳社会福利机构养育的弃婴(儿)户口补登指南   一、申请条件   社会福利机构依法收养无户口人员的,可以为被收养人员申报户口补登。  备注:市、县两级公安机关依照《湖南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办法》第77条规定,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管理办法的,按照市、县公安机关具体管理办法实施。  二、申请材料   1、主管民政部门出具的办理落户意见函 (必须)  2、社会福利机构提供的包括补登人员姓名等户口登记事项、录亲公告、已报请公安机关采集DNA数据录入打拐系统的凭证材料、...

    2024.03.15

  • 衡阳其他原因造成的无户口人员户口登记指南

      衡阳其他原因造成的无户口人员户口登记指南   一、申请条件   其他原因造成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承担监护职责的单位和个人可以根据有关具体原因,申请办理户口登记。  备注:市、县两级公安机关依照《湖南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办法》第77条规定,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管理办法的,按照市、县公安机关具体管理办法实施。  二、申请材料   1、书面申请 (必须)  2、相关凭证材料 (必须)  3、其他材料1 (非必须)  4、其他材料2 (非必须)  5、其他材料3 (非...

    2024.03.15

  • 衡阳被公民个人依法收养无户口人员户口补登指南

      衡阳被公民个人依法收养无户口人员户口补登指南   一、申请条件   公民个人依法收养无户口人员的,可以为被收养人员申报户口补登。  备注:市、县两级公安机关依照《湖南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办法》第77条规定,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管理办法的,按照市、县公安机关具体管理办法实施。  二、申请材料   1、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登记证》 (必须)  2、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 (必须)  3、其他材料1 (非必须)  4、其他材料2 (非必须)  5、其他材料3 (非必须) ...

    2024.03.15

  • 衡阳农村地区因婚嫁被注销原籍户口人员户口恢复指南

      衡阳农村地区因婚嫁被注销原籍户口人员户口恢复指南   一、申请条件   农村地区因婚嫁被注销原籍户口的人员,经公安机关调查核实未在其他地方落户的,可以申请恢复户口登记。  备注:市、县两级公安机关依照《湖南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办法》第77条规定,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管理办法的,按照市、县公安机关具体管理办法实施。  二、申请材料   1、书面申请 (必须)  2、原户口身份证件(有则提供) (非必须)  3、其他材料1 (非必须)  4、其他材料2 (非必须) ...

    2024.03.15

  • 衡阳户口迁移证件遗失的无户口人员户口恢复办理指南

      衡阳户口迁移证件遗失的无户口人员户口恢复办理指南   一、申请条件   户口迁移证件遗失或者超过有效期限造成的无户口人员,可以向签发地公安机关申请补领、换领户口迁移证件,凭补领、换领的户口迁移证件办理户口迁移登记。不符合迁入地现行户口迁移政策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可以向原籍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恢复户口,其他人员可以向户口迁出地公安派出所申请恢复户口登记。  备注:市、县两级公安机关依照《湖南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办法》第77条规定,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管理办法的...

    2024.03.15

  • 衡阳户口迁移证件超过有效期限的户口恢复指南

      衡阳户口迁移证件超过有效期限的户口恢复指南  一、申请条件  户口迁移证件超过有效期限造成的无户口人员,可以向签发地公安机关申请补领、换领户口迁移证件,凭补领、换领的户口迁移证件办理户口迁移登记。不符合迁入地现行户口迁移政策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可以向原籍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恢复户口,其他人员可以向户口迁出地公安派出所申请恢复户口登记。  备注:市、县两级公安机关依照《湖南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办法》第77条规定,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管理办法的,按照市、县公安机...

    2024.03.15

  • 衡阳年满3周岁人员户口补登办理指南

      衡阳年满3周岁人员户口补登   一、申请条件   年满3周岁人员从未登记过户口的,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申报户口补登。  备注:市、县两级公安机关依照《湖南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办法》第77条规定,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管理办法的,按照市、县公安机关具体管理办法实施。  二、申请材料   1、出生医学证明(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先按照规定向助产机构或拟落户地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再申请上户。因不符合签发条件未获得《出生医学证明》的,可提...

    2024.0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