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非婚生子女一般通过什么方法确认其与生父母的关系(非婚生子女与生父母如何确认关系)

    对非婚生子女一般通过以下几种方法确认其与生父母的关系:(一)非婚生子女生父母主动承认亲子关系,并且自愿承担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全部或一部分。此种情况一般是未婚男女生育子女的情况下较多,未婚男女生育子女后结婚,再通过合法程序将非婚生子女领回,明确了非婚生子女与其的亲子关系。(二)女方生下非婚生子女后、男方不承认孩子与其有亲缘关系,在这种情况下,生母可以通过司法程序并提供有关证据和人证、物证等证据,确认非婚生子女与生父的父子女关系。必要时,也可通过“亲子鉴定”来确认。(三)丈夫怀...

    2024.02.16

  • 什么方法可以解除债权债务关系(双方解除债务关系)

    一、债务清偿的途径债务清偿途径就是指解除债权债务关系的方法。主要分两大类,即正常途径和特殊途径。1、正常途径正常途径是债务人依据约定履行债务时所采用的方法。如企业到期足额以现金或银行存款还银行贷款、支付供货厂商的应付货款;用合质合量的产品或劳务偿付预收货款等。2、特殊途径由于债务企业暂时的偿债能力或约定条件的变更等原因,不能履行其债务时所采用的方法。二、协商它是因债务人的原因到期不能履行债务,经与债权人协商,由债权人做出让步,同意延期偿还并免除债务人违约责任的一种方法。在我国...

    2024.02.16

  • 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关于变更抚养关系的法律规定)

    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法律规定有哪些(1)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另行起诉。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长到有识别能力时,主动提出与另一方一起生活时,应另行起诉。离婚后,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请求,不涉及原离婚案件,不是对原离婚案件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调解协议的纠正,而是出现了处理原离婚案件当时不存在的子女抚养方面的新情况,所以,应当作新的案件另行起诉。(2)具有法定事由,应予支持变更抚养关系。具体的法定事由:①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024.02.16

  • 解除同居关系时子女的抚养权如何判(解除同居关系 子女抚养权)

    解除同居关系时子女的抚养权如何判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非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因此,抚养权也按照一般子女抚养原则来判决。一、孩子不足两周岁两周岁以下的孩子,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孩子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孩子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孩子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二、孩子在两周岁以上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孩子,父方和母方均...

    2024.02.16

  • 丈夫是否应该对人工受精男孩承担抚养义务(人工授精父亲与孩子的关系)

    原告梁某某,男,38岁。被告段某某,女,35岁。原被告于1986年结婚,婚后被告一直未孕,1991年,经医院确诊,原告患“终生不育症”。为此,原被告于1991年底收养一女孩。之后,2001年2月,被告生育一男孩。在中,双方就离婚及问题均达成一致意见,但对问题发生争执,原告要求收养女孩,由被告承担必要抚养费;对被告生育的男孩,原告认为系被告与他人同居所生,故要求由被告自行抚养,自己不承担。被告承认原告无生育能力,但称所生育男孩是经原告同意人工受精所生,故要求子女每人抚养一个。法...

    2024.02.16

  • 抚养关系变更有哪些途径(什么样的情况可以变更抚养关系)

    (一)变更抚养关系的途径离婚后,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因此,变更抚养关系的方式有两种,即协商变更和诉讼变更。特别提醒:无论是抚养子女的一方还是非抚养子女的一方都可以提出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要求。(二)可以提起变更抚养关系之诉的情况出现如下情况的,可以提起变更抚养关系之诉:1、原抚养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原抚养方不尽或有虐待子女行...

    2024.02.16

  • 子女抚养关系变更具体的法定事由是什么(变更抚养关系的法律依据)

    1、子女抚养关系变更具体的法定事由是什么(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上述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2、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另行起诉。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长到有识别能力时,主动提出与另一...

    2024.02.16

  • 父母离婚后父母与子女的关系是怎样的(父母离婚了孩子和父母的关系)

    父母离婚后父母与子女的关系是怎样的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这是离婚后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基本原则,也就是说子女与父母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受影响。这是从广泛的概...

    2024.02.16

  • 扶养关系抚养关系(抚养关系和扶养关系)

    一、抚养和扶养的区别有哪些一般说,抚养就是“保护并教养”。抚养关系是长辈和晚辈之间的,并且是长辈对无行为能力人(主要是未成年人)的保护并教养,强调的是教育和保护。抚养的目的是要让子女健康成长。扶养有广义狭义之分,广义上的扶养泛指特定亲属之间根据法律的明确规定而存在的经济上相互供养、生活上相互辅助照顾的权利义务关系,囊括了长辈亲属对晚辈亲属的“抚养”,平辈亲属之间的“扶养”和晚辈亲属对长辈亲属的“赡养”三种具体形态。狭义的扶养则专指平辈亲属之间尤其是夫妻之间依法发生的经济供养和...

    2024.02.16

  • 父母子女的关系在什么情况下是可以解除的(跟父母解除子女关系)

    父母子女的关系在什么情况下是可以解除的父母子女的关系在一般情况下,如父母离婚等,是不能结束的,但是,如果依照法律程序或法律规定,父母子女的关系在某些情况下是可以解除的。一、子女被他人收养,则父母子女的关系依法消除。《民法典》第1111规定:“养子女与生父母间的权利和义务,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据此,将子女送养他人后,生父母便不再对该子女负抚养教育的义务,该子女成人独立后,对自己的生父母也不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同样,生子女与亲生的祖父母、外祖父母,与同胞兄弟姐妹之间也没有了...

    2024.0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