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同居关系解除后一方可以要求另一方支付子女抚养费吗(解除同居关系 子女抚养权)

    同居关系解除后一方可以要求另一方支付子女抚养费吗可以要求另一方支付子女抚养费。因为,在我国,同居关系是得不到法律的承认和保护的,因为究竟是登记结婚还是简单同居,男女双方有自主的选择权,掌握着主动权,既然选择了同居而没有进行婚姻登记,就要自己承担同居关系带来的各种社会后果和法律后果。因此,在通常情况下,同居的一方不能在同居关系解除时请求对方支付扶养费或精神损失费的。除非是下面两种情况:(一)同居期间一方患有严重的疾病还没有治愈。(二)另一方有经济帮助的能力。如果他个人的经济收入...

    2024.02.23

  • 解除同居关系可以要求另一方承担子女抚养费吗(解除同居关系 子女抚养权)

    解除同居关系可以要求另一方承担子女抚养费吗可以。没有结婚所生子女,属于非婚生子女;法律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法律规定,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当负担抚养费的一部或者全部。如何索要孩子抚养费这与夫妻双方的离婚方式存在一定的关系。如果夫妻双方是通过自愿协议离婚的,在离婚协议中应该包含了孩子抚养费支付的安排,所以此种情况下,如何索要孩子抚养费?实际上还是以协商为主,直接抚养孩子一方可以依据离婚协议向另一方索要孩子抚养费,如果不成,则可以向法院起诉索要孩子抚养费。...

    2024.02.23

  • 宋朝对外关系之:宋金交聘礼仪是怎样的?

      宋朝对外关系之:宋金交聘礼仪是怎样的?下面趣历史小编为大家带来详细的文章介绍。  宋金交聘是宋朝对外关系的重要部分。宋金两国自北宋遣使金朝协商联合攻辽开始,直到金朝接近灭亡,两国断绝交聘为止,总共维持了长达百年的外交关系。  自建立外交关系开始,宋金两国之间便是时和时战。总体上来说战争时间较短,和平时间占了大多数。在较长的和平时期,甚至战争时期里,两国之间保持了各种形式的联系。其中交聘是宋金两国之间最重要的联系。  宋朝由于军事的弱势在外交上也处于被动地位。出于对国家尊严...

    2024.02.22

  • 什么是收养(什么是收养关系)

    收养,是指公民依法领养他人子女作为自己的子女,使原来没有直系血亲关系的人之间产生父母子女关系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它不是依靠血缘,而是按法律规定的程序建立起来的一种直系亲属关系。这种本无血缘的直系亲属关系,在法律上承认其相当于血亲关系,即与生父母子女关系一样,产生相互的权利和义务。收养他人子女的人为收养人,称养父母;被他人收养的人为被收养人,称养子女,将子女或儿童送给他人收养的人为送养人。...

    2024.02.21

  • 民法典中变更抚养关系能否同时请求抚养费(变更抚养关系同时主张抚养费)

    一、民法典中变更抚养关系能否同时请求抚养费民法典规定,抚养没有独立生产能力子女是父母的责任,所以变更子女抚养权同时,可以要求对方给付抚养费。所以起诉时可以在诉讼请求中载明变更抚养权和请求给付抚养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的抚养义务和子女的赡养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2024.02.21

  • 父母子女关系可以协议解除吗?(解除父母与子女关系协议怎么写)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民法典》以及其他的法律、行政法规没有对声明断绝父母子女关系作出具体的规定,因此,声明继绝父母子女关系没有法律依据,依法不受法律保护。父母子女关系有两种:一种是有血缘关系的直系血亲父母子女关系,另一种是没有血缘关系的拟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对于没有血缘关系的拟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可以依法解除,然而具有血缘关系的直系血亲父母子女关系,却是无法解除父母子女关系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

    2024.02.21

  • 成立收养关系,收养当事人应当履行哪些法律程序?(收养关系的成立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1.收养协议。收养法规定的收养协议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收养人与送养人必须履行的程序,如《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登记办法》第9条规定:“外国人来华收养子女,应当与送养人订立书面收养协议。协议一式3份,收养人、送养人各执l份,办理收养登记手续时收养登记机关收存l份。”这里的收养协议是收养登记的前置程序,在收养登记之前进行,没有收养协议则不能进行收养登记;另一种是收养人与送养人自愿订立协议,如《收养法》第15条规定:“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

    2024.02.21

  • 收养关系解除后,养父母还可以要求养子女承担晚年的生活费用吗

    收养关系解除后,养父母还可以要求养子女承担晚年的生活费用吗《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八条 【解除收养关系后的财产效力】收养关系解除后,经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养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当给付生活费。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而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养子女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抚养费。生父母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生父母适当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抚养费;但是,因养父母虐待、遗弃养子女而解除收养关系的除外。《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七条 【解除收养关系后...

    2024.02.21

  • 收养关系解除后,能和亲生父母恢复关系吗(解除收养关系后与生父母的关系)

    在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的关系自动解除,养子女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也没有存在基础,比如养子女和养父母互不继承遗产,成年的养子女对养父母不再承担赡养义务,只有后赡养义务。如果养子女还没有成年,那么其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将自行恢复,由其生父母继续抚养教育。养子女成年后也可以继承亲父母遗产,同时也要对亲父母承担赡养义务。沈-洁律师认为法律之所以这样规定,需要考虑到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能因为解除收养关系导致未成年人失去被抚养教育的权利。如果养子女已经成年,...

    2024.02.21

  • 解除收养关系的条件及程序 解除后的法律效力(解除收养关系的法律规定)

    解除收养关系就是指对拟制的父母子女关系通过一定程序解除父母子女间权利义务关系的行为。收养关系解除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收养关系:1、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2、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3、送养人行使对养父母子女关系的解除权的;4、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的。养子女年满10周岁的应征得本人同意。被收养人仍未成年的,收养人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收、送养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收养关系解除的程序和方式1、收养人...

    2024.0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