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居满一年是否可以认定感情破裂(分居半年算感情破裂吗)

45baike 2024-01-14 26次阅读

分居满一年是否可以认定感情破裂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分居满一年并不能认定为夫妻感情已经破裂,如果夫妻分居满两年的,是属于感情破裂的情形,法院会准许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夫妻俩已经分居要哪些证据证明

1、夫妻俩必须是因感情不和分居

实际中,夫妻俩分居时,有客观原因造成的、感情不和造成的、以及双方自愿协议分居等多种情况。比如,夫妻分别在两地工作,因相隔遥远没有同居条件。如果是这种分居,那就不是因感情不和造成的,即使两人分居的时间再长,夫妻感情被消耗后想离婚的,也不符合“因感情不和而分居”的法定应准予离婚的情形。

因此,作为应准予离婚的法定情形的分居,必须是因夫妻俩感情出现问题,因为感情不和、感情破裂、相互厌恶而造成的分居。

2、分居时必须是连续的并已满两年

夫妻俩分居满两年的时间计算,是从夫妻实际分居的第二日算起,到向法院立案提起离婚诉讼时为止。

而且,分居必须是持续的,如果分居后又同居,那就从同居后又分居的次日重新计算,而不能把前后几次分居的时间累加计算。

3、夫妻分居的实质是互不履行夫妻性生活之义务

对于夫妻因感情不和而“分居”的理解,不能只简单的理解为只是夫妻分开居住。有些夫妻因家庭住房条件所限,并非感情不和也有分别居住的。但是,这种分居并不排除夫妻之间的性生活,他们之后也可以利用其他办法,来满足夫妻之间的相互需要。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分居满一年并不能认定为夫妻感情已经破裂,如果夫妻分居满两年的,是属于感情破裂的情形,法院会准许离婚。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94常识网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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