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中如何分割贷款买卖的房屋(民法典离婚贷款房子分割)

45baike 2024-03-17 19次阅读

生活中,大部分的人买房都是选择贷款的方式。而对于即将要结婚的人来讲,婚前贷款买房与婚后贷款买房的区别就大了。而要是日后在贷款尚未还完的情况下就离婚的话,这样的房产该如何来分割呢?如果读者在生活中遇见“离婚案件中如何分割贷款买卖的房屋”无法处理的,需要解决的,可以阅读本文章内容,下面由94常识网小编为读者进行解答,希望以下的知识对读者有所帮助。

离婚案件中如何分割贷款买卖的房屋

按揭贷款购买的房屋在离婚时如何分割是离婚案件中常见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虽然对离婚时如何分割房屋做出了原则规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精神,离婚案件中,对婚前由一方签订购房合同并出资偿付首付款,其余房款向银行贷款购买的房屋如何处理,要分以下几种情况:

1、婚前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此房屋应确认为个人婚前财产,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2、婚后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如果双方对产权没有争议,亦应确认为个人婚前财产。

3、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4、离婚后,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双方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上述几种情况,凡是最终确定为一方财产,婚后偿还银行贷款的,房屋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归个人所有,不能分割,但是婚后偿还的贷款及相应的增值部分,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应当分割。具体分割方法是,先计算出共同偿还的贷款数额在房屋原价款中的比例,然后对房屋作出估价或双方议价,根据这一比例,计算出共同还贷部分的现价,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这种方法把房屋增值部分视为共同收益,避免了夫妻双方共同还贷,一方获利的情况,这样比较公平。

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清偿】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上文中94常识网小编为大家区分了不同的情况,希望可以为您提供一些帮助。最后,需要提醒的是不管按揭房离婚归谁,未偿还的贷款属于房屋的产权人一方的债务,如果是夫妻双方房产分割给一方的,还需要去银行变更贷款人。


标签: 离婚  分割  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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