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出资购房登记在妻子名下,离婚房子该归谁(婚后女方出资买房离婚时房产归谁)

45baike 2024-03-02 24次阅读

丈夫出资购房登记在妻子名下,离婚房子该归谁

若出资方购买房屋后,房产登记为另外一方的名字,综合其登记的意思、财产情况可以推定为赠与的,可以认定该房屋是登记方的个人财产;

若出资方购买房屋后,登记为本人的名字,且另外一方为参与出资、装修的,应认定为出资方的个人财产;

在其他情况下,可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主要出资方在分割时应分得主要份额。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清偿】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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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离婚  归谁  出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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