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后的子女应由谁抚养,抚养费的给付期限到什么时候(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给到付多少年龄为止期限)

    离婚后的子女应由谁抚养,抚养费的给付期限到什么时候1、离婚后的婚生子女、养子女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继父母子女关系按以下情形处理:继父母与未成年的继子女的关系可因生母与继父、继母与生父的离婚而消灭。继子女是由继父母抚养成年的,继父母子女关系不消灭;生父与继母、或者生母与给付离婚时,对曾经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继父或者继母不同意继续抚养的,仍应由生父母抚养。2、离婚后子女抚养的归属。离婚后,哺乳期间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议不能达成...

    2024.02.23

  • 抚养费的给付期限是多久,离婚后抚养费怎么给(离婚后抚养费支付标准和时间)

    一、抚养费的给付期限是多久1、无条件给付期限。从出生到18周岁为止。2、有条件的不给付期限。一般指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依靠其自己劳动收入能维持当地的一般生活水平,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3、有条件的给付期限。一般是指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成年子女;尚在校就读的成年子女等情形,父母仍应当负担抚育费。按年支付有困难,可按月或按季度给付。现代社会进入大学学习,几乎成为人生必经的教育阶段,甚至有些子女还要求让父母出资巨...

    2024.02.19

  • 抚养费移送执行期限应该如何认定(抚养费执行案件的期限)

    法院向被执行人郑某某送达执行通知后,郑某某提出执行异议,权利人的申请己超过了法律规定的2年的申请执行期间,法院不应立案执行。法院在对被执行人的异议进行合议审查时,有两种不同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关于抚养费的案件是一般的民事案件,没有其程序的特殊性。并且文书判定了支付时间,或分期履行时间,就应该按法律规定的申请执行期间办理。所以抚养费案件的申请执行期间也必须符合法律规定。法院只能对该案符合立案件条件的部分进行强制执行,不符合立案执行条件的部分法院不能强制执行。第二种意见认为:《...

    2024.02.17

  • 离婚子女的抚养费标准和给付期限是多少(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给付期限)

    婚子女的抚养费标准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离婚子女的抚养费给付期限是多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条婚姻法第二十...

    2024.02.17

  • 争抚养权有时间期限吗(抚养权需要多久)

    争抚养权有时间期限吗争夺子女抚养权的,要在离婚之前进行,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诉讼两种方式取得抚养权,如果是变更子女抚养权的,没有时间限制,一般子女具有独立生活能力前都可以申请变更。《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

    2024.02.12

  • 离婚官司中的法定期限(民法典离婚期限)

    离婚官司中的法定期限当事人了解离婚官司中的有关法定期限,对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根据我国婚姻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以下简称“解释”),以及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离婚官司涉及的法定期限主要有以下几种: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的期限及例外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该条同时规定了例外情况,即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受上述条件限制。“人民...

    2024.02.07

  • 离婚诉讼中的举证期限是多久(离婚诉讼举证期限重要吗)

    离婚诉讼中的举证期限是多久一般情况下,离婚诉讼法中有关举证期限的规定存在以下几种情况:1、离婚一审普通程序中的举证期限。在离婚一审普通程序中,法院指定的举证期限不得少于三十日,但双方当事人同意后,指定的举证期限可以少于三十日。前述规定的举证期限届满后,针对某一特定事实或特定证据或特定原因,法院可以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酌情指定当事人提供证据或反证的期限,该期限不受“不得少于三十日”的限制。2、离婚简易程序中的举证期限。离婚诉讼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举证期限可以少于三十日。简易程序...

    2024.02.07

  • 离婚诉讼的诉讼期限是怎么规定的(离婚诉讼期间)

    离婚诉讼的诉讼期限是怎么规定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补充规定》第九条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男方离婚诉权的限制】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

    2024.02.06

  • 离婚诉讼的期限有什么规定和问题(离婚诉讼期间)

    1、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2、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该请求应当自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以上所规定的“一年”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或延长的规定。3、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提起损害赔偿请求,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

    2024.02.04

  • 离婚诉讼中举证期限及逾期提供证据的有什么法律后果(离婚诉讼举证期限重要吗)

    离婚案中,当事人应当在收到案件受理通知书或应诉通知书的次日起向人民法院提交相应的证据材料。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法院认可;由人民法院指定举证期限的.二、举证期限及逾期提供证据的法律后果1、当事人应当在收到案件受理通知书或应诉通知书的次日起向人民法院提交相应的证据材料。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法院认可;由人民法院指定举证期限的,指定的期限不少于三十日,自当事人收到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的次日起计算。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对逾期...

    2024.0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