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深圳征收社会抚养费应考虑哪些问题(深圳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

    深圳征收社会抚养费应考虑哪些问题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对不符合十八条法律的父母做出征缴社会抚养费的规定。对超生子女做出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为,分别以当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计征的参考基本标准,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收入水平和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情节,确定征收数额。社会抚养费的具体征收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其他思考问题:其一,收费之外,有无行政处罚。其二,意外而生的孩子,如何收取社会抚养费 这里的“意外”,包括因强奸、未成年人偷尝禁果...

    2024.02.22

  • 社会抚养费两地征收合理吗(社会抚养费还征收吗)

    社会抚养费两地征收合理吗不符合规定。一、什么是社会抚养费社会抚养费,是指为调节自然资源的利用和保护环境,适当补偿政府的公共社会事业投入的经费,而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子女的公民征收的费用。社会抚养费属于行政性收费,具有补偿性和强制性的特点。二、社会抚养费是否可以两地征收当事人在一地已经被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在另一地不因同一事实再次被征收社会抚养费。所以社会抚养费两地征收不合理,是不符合规定的。三、法律规定《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第五条 不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

    2024.02.22

  • 社会抚养费征收步骤有哪些(社会抚养费征收的一般程序有哪些)

    社会抚养费征收步骤有哪些社会抚养费征收程序具体如下:一、立案:计生部门工作人员通过信访举报、工作排查等渠道发现不符合《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的生育行为,经审查后应予立案调查。二、调查:征收单位对违法生育行为要进行客观、公正的调查,收集有关证据(包括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调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向被调查对象出示河南省政府统一制发的《行政执法证》。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应当如实回答询问,并协助调查,不得阻挠。询问应当制作笔录,并由被调查人签字或盖章...

    2024.02.22

  • 濠江区发布征收拆迁通告

      关于濠江区礐石大桥南岸片区环境品质提升项目征收拆迁工作的通告      为迎接汕头亚青会,打造环境优美、整洁有序的城乡环境,展现汕头良好形象,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区政府拟对濠江区礐石大桥南岸片区进行景观升级改造。结合濠江区实际,现就实施濠江区礐石大桥南岸片区环境品质提升项目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本项目拟在对礐石大桥南岸片区土地及构建物现状进行全面清查造册的基础上,通过征收、拆迁、整治、提升,助力打造礐石大桥南岸桥头绿地公园,同时对南滨路沿线进行景观提...

    2024.02.22

  • 民法典中征收社会抚养费有期限吗(民法典规定抚养费)

    一、民法典中征收社会抚养费有期限吗民法典对征收社会抚养费有期限没有规定,而征收社会抚养费一般是没有期限规定的,只要发现不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生育子女夫妻的,就可以征收社会抚养费。二、相关法律规定《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第三条 不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的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分别以当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计征的参考基本标准,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收入水平和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情节,确...

    2024.02.21

  •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主体(社会抚养费由哪个部门征收)

    可以参照《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条例》中的规定第八条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由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以下简称征收机关)作出书面征收决定。征收机关可以委托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开展社会抚养费征收的调查取证工作。第九条流动人口的社会抚养费征收,由其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户籍所在地的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流动人口现居住地应当配合户籍地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做好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

    2024.02.21

  • 社会抚养费征收程序(社会抚养费征收程序与规定)

    一、立案:计生部门工作人员通过信访举报、工作排查等渠道发现不符合《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的生育行为,经审查后应予立案调查。二、调查:征收单位对违法生育行为要进行客观、公正的调查,收集有关证据(包括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调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向被调查对象出示河南省政府统一制发的《行政执法证》。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应当如实回答询问,并协助调查,不得阻挠。询问应当制作笔录,并由被调查人签字或盖章(按手印)。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

    2024.02.21

  • 计划生育征收社会抚养费属于行政处罚吗(社会抚养费征收属于行政处罚?)

    一、计划生育征收社会抚养费属于行政处罚吗社会抚养费征收,属行政征收具体行政行为,不属行政处罚。社会抚养费是对违反计划生育法规违法生育的人,为补偿社会公共资源和服务的消耗,而收取的一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具有补偿和强制性的特点。但不同于行政处罚。行政处罚是对违反行政法规的人给予一种处罚性措施。《行政处罚法》第八条 行政处罚的种类:(一)警告;(二)罚款;(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四)责令停产停业;(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六)行政拘留;(七)法律、行政...

    2024.02.21

  • 社会抚养费征收程序问题(社会征收抚养费管理办法)

    社会抚养费,是指为调节自然资源的利用和保护环境,适当补偿政府的社会事业公共投入的经费,而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子女的公民征收的费用。社会抚养费属于行政性收费,具有补偿性和强制性的特点。2002年8月2日,国务院经国务院令第357号公布了《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对征收社会抚养费问题作出了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有一定的标准及程序。县级人口计生部门或委托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违法生育(含非婚生育,下同)、非法收养的当事人按下列程序征收社会抚养费:1.社会抚养费立案对违法生育...

    2024.02.21

  • 社会抚征收管理办法(社会征收抚养费管理办法)

    社会抚征收管理办法现公布《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自2002年9月1日起施行。第一条为了规范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维护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以下简称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公民享有依法生育的权利,同时应当依法履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其生育行为应当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采取综合措施,做好计划生育宣传教育、...

    2024.0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