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古代审理犯人为什么只打屁股 这里有什么讲究吗

      对古代打屁股很感兴趣的小伙伴们,趣历史小编带来详细的文章供大家参考。  常看古装剧的朋友,都会发现一个非常熟悉的场景,那就是官员审案,要对犯人(依现代用语,应叫“嫌疑人”)动刑时,往往会有“拉下去重打几十大板”的处理意见,衙役一听,便会将犯人拖出堂外(也有直接在堂上)扒了外裤,对着犯人的屁股就是一顿胖挨。  打犯人屁股这事,朱元璋是热衷的,他所要打的,并不是普通人犯,而是朝中重臣,因为是朝堂上打人屁股,因而,这种刑罚又有个名字,叫“廷杖”。廷杖最早始于东汉明帝,又一说是北...

    2024.04.11

  • 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意见)

    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应当依照《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及有关法律规定,分清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尊重当事人意愿,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合情合理地予以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1、夫妻双方对财产归谁所有以书面形式约定的,或以口头形式...

    2024.03.22

  •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原则是什么(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意见)

    (l)夫妻双方对财产归谁所有以书面形式约定的,或以口头形式约定,双方无争议的,离婚时按约定处理。但规避法律的约定无效。(2)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包括:①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②一方或双方继承、受赠的财产;③一方或双方由知识产权取得的经济利益;④一方或双方从事承包、租赁等生产、经营活动的收益;⑤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⑥一方或双方的其他合法所得。(3)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复员、转业军人所得的复员费、转业费,结婚时间10年以上的,按...

    2024.03.22

  • 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关于审理离婚案件财产分割若干问题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一九九三年十一月三日)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应当依照《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及有关法律规定,分清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尊重当事人意愿,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合情合理地予以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1、夫妻双方对财产归谁所有以书面形式约定的,或以口头形式约定,双方无争议的,...

    2024.03.22

  • 法院审理离婚财产分割的22条意见(最高院审理离婚财产分割意见)

    1、夫妻双方对财产归谁所有以书面形式约定的,或以口头形式约定,双方无争议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但规避法律的约定无效。2、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包括:(1)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2)一方或双方继承、受赠的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3)一方或双方由知识产权取得的经济利益;(4)一方或双方从事承包、租赁等生产、经营活动的收益;(5)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6)一方或双方的其他合法所得。3、在婚姻关系存...

    2024.03.22

  • 法官在审理涉及房屋拆迁问题的离婚案件时怎么处理(房屋拆迁纠纷)

    目前,离婚案件中涉及到房屋拆迁问题的越来越多,已成为分割夫妻财产的难点问题。离婚案件一旦涉及房屋拆迁问题,首先要确定被拆迁房屋的性质,即被拆迁房屋是夫妻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还是婚后共同财产?法官在审理涉及房屋拆迁问题的离婚案件时怎么处理?通常有以下几种情况:1、被拆迁房屋是夫妻一方婚前财产,安置房是按使用人口标准安置的,夫妻另一方有一定的产权份额。2、被拆迁房屋是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夫妻双方婚后对房屋进行了扩建或者添附,夫妻另一方也有一定的产权份额。3、被拆迁房屋是夫妻一方父母...

    2024.03.21

  • 审理离婚财产分割案件应注意什么(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意见)

    审理离婚财产分割案件注意些什么离婚不仅解除了夫妻间的身份关系,也终止了夫妻间的财产关系。离婚时,夫妻分割财产的范围只能是夫妻共同财产,并按下列原则处理:l、夫妻双方对财产归谁所有以书面形式约定的,或以口头形式约定,双方无争议的,离婚时按约定处理。但规避法律的约定无效。2、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包括:①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②一方或双方继承、受赠的财产;③一方或双方由知识产权取得的经济利益;④一方或双方从事承包、租赁等生产、经营活...

    2024.03.16

  • 法院宣告婚姻无效后,涉及财产分割的,是继续审理还是另案审理(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的案件时)

    法院宣告婚姻无效后,涉及财产分割的,是继续审理还是另案审理婚姻关系被宣告无效后,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应当继续审理。宣告婚姻无效的程序(一)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有权向人民法院就已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包括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利害关系人,为未达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二)法律文书名称以及当事人称谓宣告婚姻无效纠纷案件与一般离婚案件有所区别,有其自身特点。启动诉讼程序的法律文书名称不宜写作《民事起诉状》,可为《宣告婚...

    2024.03.16

  • 审理夫妻间债务应注意的几个问题(关于夫妻债务问题)

    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变化,自然人、家庭作为市场交换的主体参与到市场经济中来,使个人债务、家庭债务混合为一体,如何正确认识和审理好这些债务纠纷,直接关系到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因此,审理好夫妻间债务关系就必须注意以下几个问题。一、应分清夫妻婚前个人债务与婚后共同债务债是特定的人之间根据特定的法律事实请求一定给付的法律关系。债权的相对性告诉我们债权人只能向债务人请求给付,而夫妻一方婚前所欠债务,是债权、债务人之间所形成的特定的法律关系,根据债权相对性的原理,债权人不能向债务人...

    2024.03.13

  •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怎样解决未成年子女的抚养问题(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未成年子女的抚养问题)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给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

    2024.02.26

1 2 3 4 5 6 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