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意见)

    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应当依照《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及有关法律规定,分清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尊重当事人意愿,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合情合理地予以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1、夫妻双方对财产归谁所有以书面形式约定的,或以口头形式...

    2024.03.22

  • 最高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内容有哪些

    最高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内容有哪些《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及有关法律规定,分清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尊重当事人意愿,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合情合理地予以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1、夫妻双方对财产归谁所...

    2024.03.22

  • 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审判民事案件程序制度的规定试行内容是什么

    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审判民事案件程序制度的规定试行内容是什么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审判民事案件程序制度的规定(试行)已失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审限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第一百六十一条 审限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第一百七十六条 二审审限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

    2024.03.14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及有关法律规定,分清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尊重当事人意愿,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合情合理地予以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1、夫妻双方对财产归谁所有以书面形式约定的,或以口头形式约定,双方无争议的,离婚时应按...

    2024.03.14

  • 河南省获嘉县人民法院(2003)获民初字第199号民事判决书(河南省获嘉县人民法院电话)

    原告崔菊梅,女,一九七七年二月十九日生,汉族,农民,现住修武县方庄镇小凤洼村娘家。委托代理人崔习云,男,五十二岁,汉族,农民,住址同上。系原告父亲。被告孙武山,男,一九七三年二月二十七日生,汉族,农民,住获嘉县黄堤镇北马场村。委托代理人孙松山,男,一九六六年十月十日生,汉族,情况同上。委托代理人花金涛,男,成年,汉族,新乡市西工区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原告崔菊梅诉被告孙武山离婚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被告及其双方委托代理人均到庭参加诉讼,...

    2024.03.13

  •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怎样解决未成年子女的抚养问题(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未成年子女的抚养问题)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给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

    2024.02.26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审判工作中能否采用人类白细胞抗原作亲子鉴定问题的批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审判工作中能否采用人类白细胞抗原作亲子鉴定问题的批复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你院关于当事人要求作亲子鉴定的情况和处理意见的请示报告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关于人民法院在审判工作中能否采用人类白细胞抗原(HLA)作亲子关系鉴定的问题,根据近几年来审判实践中试用此项技术的经验,参考卫生部及上海市中心血站所提供的意见,同意你院采用此项技术进行亲子关系的鉴定。鉴于亲子鉴定关系到夫妻双方、子女和他人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因此,对要求作亲子关系签定...

    2024.02.25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603次会议讨论通过1993年11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颁布并实施法发[1993]30号)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

    2024.02.20

  •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是怎么规定的(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

    夫妻离婚两个孩子怎么判抚养权孩子的抚养权双方协商,一般本着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处理,如果孩子较小,随母亲可能性大。如果是两个子女,一般父母各抚养一个,孩子十周岁以上,随父或随母生活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不抚养孩子一方有探视权,同时需要支付抚养费,一般以实际收入的20%-30%为限.可以要求一次性支付.负担两个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以上比例确定。抚养费可以根据孩子的实际生活需要或者...

    2024.02.18

  • 人民法院在处理子女抚养费案件时要考虑什么呢(民法典关于孩子抚养费的问题)

    人民法院在处理子女抚养费案件时要考虑什么呢1、抚养费的数额应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和给付者的能力来确定。2、既要保障子女的健康成长,又要便于在离婚后执行。3、抚养费的期限,应当由夫妻离婚时起,到子女能够独立生活时止。给付抚养费的方式,应视给付者的具体情况而定,有的可给付现金,有的可给付实物。4、抚养费虽然是夫妻双方的义务,责任是相同的。但不应理解为绝对相同,应当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夫妻双方的责任大小。婚姻法第37条明确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

    2024.0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