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幼女的探望权为何得不到支持(孩子的探望权)

    【案情】小强和小丽是80后中的俊男靓女,在火车上的一次邂逅,二人一见钟情,不顾家人的劝阻迅速闪婚。当婚后激情退却后,两人发现,生活并不是想象中的那么美,在柴米油盐的烦琐事务中,二人的感情逐渐冷却,女儿盼-盼的到来亦未能改变这一局面。小丽整日沉迷于网络,会网友夜不归宿时有发生,小强无法忍受妻子的背叛,通过法院判决解除了婚姻关系,由于女儿盼-盼当时在哺乳期内,故法院判决未满周岁的幼女由小丽抚养,小强每月探望盼-盼三次。后小强对小丽的背叛一直耿耿于怀,女儿盼-盼是否为其亲生成了他无...

    2024.02.28

  • 子女抚养、抚养费与探望权问答(抚养费和探视权的关系)

    乐音果律师就离婚子女抚养相关问题答网友问:搜集哪些证据有利于争取子女的抚养权?离婚了,孩子由谁抚养法院怎么判决?抚养费包括哪些内容?抚养费的数额怎么确定?抚养费的变更。关于子女探视权法律是怎么规定的?查看全部子女抚养问答向乐音果律师咨询更多关于离婚子女抚养的问题...

    2024.02.26

  • 什么是探望权,探望权有哪些内容,法律是怎么规定的(探望权的法律意义)

    当各种原因纠缠不清使婚姻驶向终点时,离婚便成了唯一的选择。父母离婚,无论孩子归纳哪一方抚养,双方都应该有探望孩子的权利。那么,什么是探望权,探望权有哪些内容?法律是怎么规定的?看看本文就知道了。一、什么是探望权?什么是子女探望权?子女探望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子女探望权的实现可以由父母协商和约定,也可以由法院判决,并遵循一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

    2024.02.25

  • 子女抚养与探望的含义(探望子女是权利还是义务)

    一、探望权的含义探望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探望权的法律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二、抚养权的含义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

    2024.02.25

  • 不给抚养费是不是就不让探望孩子(不给探望孩子可以不给抚养费吗)

    不给抚养费是不是就不让探望孩子依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如果有给付义务的一方不支付抚养费的,抚养方可以起诉给付人,但不能因不支付抚养费而不让给付人探望子女。《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八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第四十八条 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

    2024.02.23

  • 探望权与抚养费有制约关系吗(抚养费与探视权相互制约吗)

    一、子女探望权与抚养费的支付能否相互制约在中国目前的环境条件下,出现了大量的你不给孩子抚养费,我就不协助你行使探望权,反之,你不协助我行使探望权我就以拒绝支付抚养费来对抗这样相互制约的现象。笔者接待的咨询者当中,很多人也会提及抚养费的支付与子女探望权之间是否具有制约关系。根据我国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子女抚养费的支付与协助对方行使探望权均属于法定(包括判决与调解)或约定之义务,并不存在相互制约的关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

    2024.02.23

  • 离婚有交抚养费但对方不让探望该怎么办(离婚后不让探望孩子,可以不付抚养费吗)

    离婚有交抚养费但对方不让探望该怎么办就探视权来说,法律规定是: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可见,这是两方面的问题,如果对方不让探视孩子,可以向法院起诉,但是这并不构成就取消支付抚养费的法定事由。就抚养费来说,根据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

    2024.02.23

  • 离婚后不抚养子女的一方能探望探望子女吗(离婚后不探望子女可以起诉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的离婚判决中未涉及探望权,当事人就探望权问题单独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第二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在履行生效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的过程中,请求中止行使探望权的,人民法院在征询双方当事人意见后,认为需要中止行使探望权的,依法作出裁定。中止探望的情形消失后,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通知其恢复探望权的行使。94常识网温馨提示:《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

    2024.02.21

  • 什么是子女探望权(对子女的探视权还是探望权)

    二、孩子探视权(子女探望权)包括哪些内容?《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民法典》的这一条,规定了探望权的以下内容:1、探望权的主体:是指已离婚的父或母与其子女,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予以配合。2、探望权的行使:是享有探望权的主体执行人民法...

    2024.02.21

  • 离婚后如何探望子女(离婚后探望子女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探望权不仅可以满足父或母对子女的关心、抚养和教育的情感需要,及时、充分地了解子女的生活、学习情况,更好地对子女进抚养教育,而且可以增加子女和非直接抚养方的沟通和交流,减轻子女的家庭破碎感,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

    2024.0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