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烟台惠残税收优惠类政策汇总(企业+个人所得税)

      烟台惠残税收优惠类政策  (市税务局联系电话:0535-12366)  1.增值税。残疾人创业免征增值税:残疾人个人提供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为社会提供的应税服务,免征增值税。享受条件:残疾人,是指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安置残疾人就业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增值税即征即退。对安置残疾人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纳税人),实行由税务机关按纳税人安置残...

    2024.10.05

  • 烟台市惠残生活服务类政策汇总(含公交出行免费)

      烟台市惠残生活服务类政策  1.公交出行免费。持残疾人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免费乘坐市内公交车。(烟台公交集团:2917999)  2.公园场馆免费。国有公益性文化场馆、公共体育场所、公园、A级景区(国有)等免费或优惠向残疾人开放,重度残疾人和盲人一名陪护人员与残疾人享有同等待遇。(市文旅局:文化场馆 6221230,景区 6663840)  3.机动车停车免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购买自驾的残疾人专用机动车辆,减半交纳登记类、管理类行政收费,在公共停车场(政府投资建设...

    2024.10.05

  • 烟台残疾人惠残就业类政策

      烟台残疾人惠残就业类政策  各区市联系电话:芝罘区:2905928,福山区:6325412,莱山区:6717980,牟平区:4219082,蓬莱区:2453586,海阳市:3230127,莱阳市:3360855,栖霞市:5212665,龙口市:8542318,招远市:8066669,莱州市:2252637,开发区:6381058,高新区:6922919,长岛综合试验区:3211576,昆嵛山保护区:4693615。  1. 免费技能培训。就业年龄段内有劳动意愿...

    2024.10.05

  • 烟台残疾人惠残教育类政策

      烟台残疾人惠残教育类政策  1.残疾人大学生励志助学金。当年被普通高等院校(含特殊高等院校)录取的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教育的在校残疾人大学生享受励志助学金,标准为大专生4000元、本科生6000元、硕士研究生8000元、博士研究生10000元。助学金为一次性发放,同一残疾人大学生接受多个阶段学历教育的或参加两个及以上同一级次学历教育的,不重复发放。(市残联:6883353)  2.残疾儿童少年特殊教育。实施残疾儿童少年从学前到高中阶段的15年免费教育。落实中...

    2024.10.05

  • 烟台市惠残社会保障类政策

      烟台市惠残社会保障类政策  1.“两项”补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纳入低保对象的残疾人,可享受生活补贴。目前,一级、二级为每人每月182元,三级、四级为每人每月149 元(芝罘区、长岛区为170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目前一级为每人每月182元,二级为每人每月149元(长岛区为158元)。符合以上两项条件,可同时申领两项补贴。与相关部门政策规定不能重复享受的除外。(市民政局:6241778)  2.重度残疾人提前领取居民养老金。年满55周岁按规定参加我市居民...

    2024.10.05

  • 烟台市惠残政策(生活保障+医疗+生活服务)

      烟台市惠残政策   一、社会保障类政策   1.“两项”补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纳入低保对象的残疾人,可享受生活补贴。目前,一级、二级为每人每月182元,三级、四级为每人每月149元(芝罘区、长岛区为170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目前一级为每人每月 182 元,二级为每人每月149元(长岛区为158元)。符合以上两项条件,可同时申领两项补贴。与相关部门政策规定不能重复享受的除外。(市民政局:6241778)  2.重度残疾人提前领取居民养老金。年满55周岁...

    2024.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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