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诉讼原告不到法院开庭会有什么后果(起诉离婚原告可以不去开庭吗)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百二十九、一百三十条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审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五十八、一百五十九、一百九十二条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如属原告方,可以比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九条,按撤...

    2024.02.06

  • 离婚诉讼中的证据保全(离婚诉前保全)

    (一)证据保全的概念从人民法院受理具体的案件到案件处理完毕,一般需要立案、送达、开庭审理、判决等几个阶段,由于各种主观的原因,比如对方当事人故意销毁证据,或者客观的原因,比如有些证据由于储存时间太久而损坏,从而导致有些证据会永久地灭失。而有些关键证据的存在与否直接决定案件的审理结果。那么如何防止证据灭失的情况出现呢?这就需要进行证据保全。所谓的证据保全是指在向人民法院起诉前或者审理过程当中,法定机关依据申请或者依据职权对于可能灭失或者今后难以取得的证据,采用一定的方式保存固定...

    2024.02.06

  • 你需要了解离婚诉讼中的几大的管辖问题(离婚诉讼 管辖权)

    一、民事案件案件确定管辖法院的一般原则《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在被告有经常居住地时,则经常...

    2024.02.06

  • 离婚诉讼指导(离婚诉讼程序)

    离婚诉讼指导离婚诉讼地域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当事人提起的离婚诉讼,原则上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但在下述情况下,采用特殊的地域管辖。1、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2、被告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

    2024.02.06

  • 提起离婚诉讼后又反悔了,能不能撤诉(原告起诉离婚后悔可不可以撤诉)

    提起离婚诉讼后又反悔了,能不能撤诉妻子的撤诉只要是在法院宣判前自愿提出,人民法院就会裁定准予撤诉。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提起离婚诉讼的当事人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直至宣告判决前,可以撤回起诉,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一般情况下,只要符合以下情形,人民法院都会裁定准予撤诉:1、申请撤诉的人是提起诉讼当事人本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或者经过特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2、申请撤诉是出于自愿而非受人强迫。3、申请撤诉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即撤诉不得侵犯国家、集体或者他人的合法...

    2024.02.06

  • 离婚诉讼律师收费标准(离婚律师费用收取标准)

    离婚诉讼律师收费标准:执业律师代理参与离婚案件的调解、诉讼都会收取费用,通常除每件收取3000-5000元的办案手续费外,还应按下列比例分段累计协商收费:争议标的另加收费比例1万元以下免收1--10万元(含10万元)标的额x(6%--9%)10--20万元(含20万元)(标的额-10万元)x(4%--8%)+(1--10万元部分收费)20--50万元(含50万元)(标的额-20万元)x(3%--6%)+(1--10万元部分收费)+(1--20万元部分收费)50--100万元(...

    2024.02.06

  • 离婚诉讼的手续(离婚诉讼的手续费如果没分到钱可以退的吗)

    离婚诉讼的手续离婚诉讼是指夫妻中的一方基于法定离婚原因,向人民法院提起的、由人民法院对婚姻关系的维持与否进行判决的诉讼。1、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一般是到立案大厅,由立案大厅进行审查,对于符合立案条件的,给予立案。如果你们双方不在同地居住的,则按“原告就被告”的原则,你要到男方的所在地提出诉讼。提出离婚诉讼申请时,须提供以下证件:A、请求判定离婚的起诉书(一式三份)B、户口本C、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户籍证明、军官证、士官证、军队文职干部证等)D、结婚证2、经立案大厅审...

    2024.02.06

  • 生育权引起的离婚诉讼(因生育问题起诉离婚能成功吗)

    案情介绍夫妻原本很相爱,但是由于妻子坚决不同意生育,侵犯其生育权,遂开始分居,并最终向法院提出离婚之诉。4月25日,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法院对这起离婚案件进行宣判,判决准予原告成某与被告曹某离婚。成某是家里的独生子,2005年成某与曹某在结婚时就与其商量尽快要一个孩子,但曹某说现在双方工作都不够稳定,待工作稳定条件好一些再要孩子会对孩子更好些。于是,双方商定暂时不要孩子,待拼搏几年后,多挣些钱再说。2009年1月底初曹某怀孕,成某非常高兴,天天忙前忙后地收拾家务。但曹某...

    2024.02.06

  • 离婚诉讼如何进行银行存款调查(离婚诉讼如何调查对方存款)

    离婚诉讼如何进行银行存款调查调查对方的存款情况有两种方法。第一种,建议当事人自行调查。如果夫妻尚在一处居住,可以让当事人在对方没有完全防备时,发现对方存折或硬卡,将相关材料复印或号码抄下。如果不知道对方开户账号,但知道在具体哪一家银行开的账户,一般也可以将储蓄信息查到。第二种,通过法院查询。如果通过正当途径即合法途径,想要了解对方的银行存款信息,必须通过法院开具调查令或申请法院调查。在上海,绝大多数银行已经完全拒绝律师持法院的调查令进行储蓄查询了,查询银行储蓄信息只能通过法院...

    2024.02.06

  • 离婚诉讼管辖法院(离婚诉讼管辖法院法律规定)

    一、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律师解释: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律的有关规定,夫妻一方提出离婚的,由另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住所地即公民的户籍所在地;如果另一方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由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

    2024.0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