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苏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2022年)

      根据《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等精神,现将江苏省2022年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机构与受理范围   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认定。各认定机构具体受理范围请留意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的公告。  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符合以下任意一项条件的,可在我省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

    2024.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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