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刘某离婚纠纷上诉案(离婚纠纷一案)

    [案情简介]原告刘某诉被告邓某离婚纠纷案,因一审判决结果对原告刘某不利,刘某委托李*平律师上诉到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李*平律师提出的一审法院违反不告不理原则、没有体现维护妇女儿童合同权益观点,被二审法院采纳,最终为当事人挽回几十万元的损失。[法院审理]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09)海中法民一终字第1254号上诉人(原审原告)刘某,女委托代理人李*平,**正凯律师事务所律师.联系电话:13907551010,办公地址:海口市国贸大道CMEC大厦13楼1308室。...

    2024.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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