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院判准离婚的具体条件有哪些(法院判离婚条件是什么?)

    为此,最高人民法院于一九八九年十一月二十一日作出一个司法解释,叫做:《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这个《意见》将《婚姻法》规定的离婚条件做了一定的“量化”或者说具体化处理。这样,法院处理离婚案件也就有了较一致的标准,不致于只凭法官个人的判断行事了。我们法律工作者为了方便,通常称之为“离婚条件”或“离婚标准”。具体条件: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

    2024.02.03

  • 哪个法院可以提出诉讼离婚(是不是去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就可以离婚了)

    1、一般情况下,诉讼离婚案件的管辖法院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离婚案件属于普通民事案件,原告要提起,必须到被告住所地,即公民的户籍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或者连续居住满一年的居住地法院提起诉讼。2、夫妻一方或者双方离开住所地,诉讼离婚案件的管辖法院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

    2024.02.03

  • 法院受理离奇离婚案(离婚案件开庭)

    阿丽家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石河子市,2007年年底她在广州进货时与当地人江郎(化名)一见钟情。次年2月,江郎来到石城与阿丽办了结婚手续,可2009年3月,他却突然不辞而别,从此断了音讯。面对名存实亡的婚姻,阿丽拿着结婚证来到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受理该案后,按照江郎留下的户籍地址广东某市,向其邮递送达了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但不久却被邮局以“原址查无此人”为由退回。随后,法院又在报纸上向江郎公告送达诉讼材料,但江郎仍未应诉。几番周折无法找到江郎,法院又向广东方面调查他的户籍及相关情...

    2024.02.03

  • 精神病人的离婚案件法院是否准予离婚(精神病人起诉离婚法院需要认定精神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第3条规定: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据此规定,配偶患有精神病的情形有三种情况:1、婚前曾患过精神病,婚后因受某种刺激复发;2、婚前未曾患有精神病,婚后因某种强刺激或外伤造成精神病;3、因精神病遗传而在婚后患精神病。离婚案件中,是否准予离婚...

    2024.02.03

  • 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时应准备什么(去法院诉讼离婚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我国《婚姻法》(修正案)第32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一)证明当事人(原、被告)的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1、证明原、被告是夫妻关系的证据,如证、婚姻关系证明书、户口簿以及身份证。2、如涉及构成的,应提交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的证明。3、证明被告下落不明的,应提交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村委会、居委会或公安机关的证明。(二)证明婚姻关系破裂的证据1、如涉及...

    2024.02.03

  • 经常居住地的法院优先于住所地的法院管辖”原则(被告经常居住地与住所地不一致的,由住所地法院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之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解读:该条规定是对民事案件中“经常居住地的法院优先于住所地的法院管辖”原则的例外。例如:张男的户口在湖南省A地,李女户口在四川省的B地,两人登记结婚,现张男认为夫妻感情已破裂,经与李女协商未果,拟向法院起...

    2024.02.03

  • 法院在哪些情况下会判决离婚(在何种情况下法院会判离婚)

    我国1980年民法典在修订前采取概括式立法,以感情确已破裂作为判决离婚的法定理由。社会主义婚姻的基础主要是爱情,因此,感情是否破裂是判决婚姻离与不离的主要标志。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应当准予离婚。如果感情尚未破裂,夫妻关系尚可维持,应当不准离婚。但是,社会主义婚姻的基础不仅是爱情,故感情破裂不是判决离婚的惟一标准。我国的司法实践则兼采列举主义,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一方坚决要求离婚,即可判决离婚:(一)婚后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的;(二)一方确有生理缺陷或者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

    2024.02.03

  • 离婚要向哪个法院提起诉讼(离婚诉讼向哪里法院提起)

    离婚要向哪个法院提起诉讼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公民离开其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在外地居住一年以上(在外地住院就医除外),或在某地连续居住达1年以上,该地为其经常居住地,如果对其提出离婚诉讼必须向该公民经常居住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公民离开其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在外地居住1年以上(在外地住院就医除外),但没有经常居住地,即没有在任何地方居住达一年以上,如果对其提出离婚诉讼则须向其住...

    2024.02.03

  • 离婚诉讼中的管辖法院如何确定(离婚案件诉讼管辖法院是怎样确定的)

    一、被告所在地管辖情况1、夫妻双方同在住所地生活,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共同居住的县或区的基层人民法院就是管辖法院。2、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3、离婚诉讼中双方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4、夫妻双方均被注销城镇户口的,由被告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5、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后被劳动教养的,由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被告被监禁被劳动教养一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或劳动教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二...

    2024.02.03

  • 各法院化解婚姻家庭纠纷技巧(法院婚姻家庭矛盾纠纷化解机制)

    博兴县人民法院以妥善化解婚姻家庭纠纷作为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抓手,针对此类案件成因复杂、纠纷发展快、易激化的特点,实施了“立体调解”模式,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2009年以来,该院共审理离婚等婚姻家庭纠纷401件,调解、撤诉279件,调撤率达69.57%。一是案前协调。立案大厅在立案审查期间,利用多元纠纷调解机制和完善的便民诉讼网络,引导当事人将部分有望诉外调撤的案件转到或委托到人民调解委员会、村妇联、单位工会等单位进行调解,既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节约了诉讼资源,又避免...

    2024.0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