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湖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谁发?

      湖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谁发?  (一)国家机关退休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由所在单位筹资,从财政部门核拨的行政运行经费中列支。  (二)事业单位退休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由所在单位筹资,从单位经费中列支。 原事业单位改为企业,仍保留事业身份的退休职工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由所在单位筹资、发放。  (三)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由所在单位按每人5000元标准一次性筹资,上交当地财政部门,由当地非税收入征收管理机构收缴,其余部分由财政部门统筹。  国有企业、...

    2024.01.19

  • 湖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对象确认流程

      湖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对象确认流程  符合奖励条件的人员中,国有单位职工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奖励资格确认;其他城镇居民未参保的、在省外参保的、在省级参保的以及在户籍地所属市级或县级参保的,由户籍地负责奖励资格确认,其他由参保地负责奖励资格确认。 2014年1月1日前,未享受增发本人基本工资5%退休金或一次性奖励5000元待遇、原属于在国有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办理正式退休手续的独生子女父母,企业改制、破产重组后仍属于国有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的,由现企业负责奖励资格确认。企...

    2024.01.19

  • 湖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年审说明

      湖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年审说明  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对象实行年审制度。  由计生主管部门确认的奖励对象,于每年的5月份到居委会进行年审,街道组织人员入户核实情况,填写《湖南省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对象年审表》(附件9)。对因死亡或其他原因不符合奖励条件的对象,填写《湖南省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对象退出名册》(见附件10)。  国有单位确认的奖励对象,由单位负责年审,于5月31日前将《湖南省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对象年审表》和《湖南省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对象退出名册》...

    2024.01.19

  • 湖南国家机关、国企、事业单位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怎么确认?

      湖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确认程序(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  1.本人申请。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职工符合奖励条件的,由本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填写《湖南省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一式两份。申请人在2014年1月1日以前,属应享受而未享受或未完全享受增发本人基本工资5%退休金或一次性奖励5000元的,还应对一次性奖励5000元或每月奖励80元作出明确选择,待奖励身份确认后与当地人口计生部门签订选择协...

    2024.01.19

  • 湖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确认流程

      湖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确认流程  1.本人申请。城镇居民符合奖励条件的,应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无子女证明》等有效证明资料和一寸免冠彩色近照两张,向户籍所在地的居委会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一式两份。申请人属企业退休职工的,除上述证明材料外,还应提交《退休证》、退休时基本养老金待遇核定表等资料。  申请人在2014年1月1日以前,属应享受而未享受或未完全享受增发本人基本工资5%退休金或一次性奖励5000...

    2024.01.19

  • 湖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确认申请材料

      湖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确认申请材料  城镇居民符合奖励条件的,应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持以下材料,向户籍所在地的居委会提出申请,并填写《申请表》一式两份。  1、居民身份证  2、户口簿  3、《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无子女证明》等有效证明资  4、一寸免冠彩色近照两张  注意:申请人属企业退休职工的,除上述证明材料外,还应提交《退休证》、退休时基本养老金待遇核定表等资料。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职工符合奖励条件的,由本人向所...

    2024.01.19

  • 湖南《无子女证明》怎么办理?

      湖南省《无子女证明》办理程序  1.申请。终身未生育子女也未收养子女,符合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规定条件的,在申请奖励时,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和一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到户籍地居委会或工作单位,提出办理《无子女证明》的申请。符合条件的夫妻,应分别提出申请。  2.工作单位或居委会核实情况。工作单位或居委会自接到申请材料之日起的5日内,对申请人的婚育状况进行调查核实,并公示5日无异议后,在《无子女证明》上签署“情况属实,同意申请”意见并加盖公章,交申请人到街道审核。...

    2024.01.19

  • 湖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资金由谁发放?

      湖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资金由谁发放?  (一)国家机关退休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由所在单位筹资,从财政部门核拨的行政运行经费中列支。  (二)事业单位退休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由所在单位筹资,从单位经费中列支。部分事业单位确因资金困难无力发放的,经同级主管部门和人口计生部门审核,由同级财政部门审定后给予专项补助。  (三)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由所在单位按每人5000元标准一次性筹资,上交当地财政部门,由当地非税收入征收管理机构收缴,其余部分由财...

    2024.01.19

  • 湖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怎么发?

      湖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怎么发?  市州、省直管县计生主管部门于每年7月15日前将奖励对象规模和资金需求计划报送同级财政部门和省卫生计生委;省卫生计生委于每年8月15日前向省财政厅报送奖励对象规模和资金需求计划。  各级财政部门统一办理和核算城镇奖励资金的归集、拨付、结存。需要配套资金的市级财政部门,应在收到省级财政部门下达的城镇奖励专项资金指标文件后10个工作日内,连同本级应配套资金一并下达非直管县市区财政部门;县级财政部门收到上级财政部门城镇奖励资金的指标文件...

    2024.01.19

  • 湖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确认程序

      湖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确认程序  (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奖励对象确认程序。  1.本人申请。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职工符合奖励条件的,由本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填写《湖南省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一式两份。申请人在2014年1月1日以前,属应享受而未享受或未完全享受增发本人基本工资5%退休金或一次性奖励5000元的,还应对一次性奖励5000元或每月奖励80元作出明确选择,待奖励身份确认后与当...

    2024.0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