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夫妻离婚后子女的抚养义务怎么处理(离婚后子女抚养问题,法律如何规定?)

    (一)子女不足2周岁的情况依照最高人民法院1993年11月3日颁发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一条规定:“2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如果母亲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另外,父母双方协议2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二)子女2周岁以上的情况...

    2024.02.18

  • 离婚后如何给付子女的抚养费(离婚后如何支付孩子抚养费)

    1、父母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以上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比例。2、抚养费的给付办法,可依父母的职业情况而定,原则上应定期给付。3、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养费。但经查实,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不予准许。4、子女抚养费的给...

    2024.02.18

  • 父母离婚后,怎么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父母离婚孩子抚养权的问题怎样解决)

    第一,哺乳期内的子女由母亲抚养。按最高人民法院1993年11月3日颁发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一条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如果母亲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另外,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第二,...

    2024.02.18

  • 离婚后法院如何确定抚养费(双方离婚抚养费怎么判)

    法院如何确定抚养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的规定,法院要根据孩子的实际需要,当地生活水平和父母的收入情况等因素确定抚养费。1、如果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月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2、如果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抚养费的给付方式是什么抚育费最好定期给...

    2024.02.18

  • 离婚后孩子应该归谁抚养,抚养费又怎么算(离婚后孩子抚养费谁给)

    一、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夫妻离婚后,孩子应归谁抚养?孩子归跟谁生活?这一般要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决定。我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根据我国《婚姻法》第36条及最高院在1993年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在确定子女归属时,应坚持以下几个原则:1、确保孩子健康成...

    2024.02.18

  • 离婚后对方不给孩子抚养费如何起诉(离婚后对方起诉要孩子抚养费可以不给吗)

    离婚后对方不给孩子抚养费如何起诉直接抚养子女一方,可以以子女作为原告,自己做为子女法定代理人,向被告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抚养费纠纷诉讼。去起诉时,一定要带上起诉状,起诉状如何写,请参考下文。民事起诉状(索要抚养费)原告:XXX,男,汉族,生于199*年11月25日,重庆市万州区人,住万州区。法定代理人:ZZZ(系原告之母),女,生于197*年4月11日,汉族,住址同上。被告:AAA(系原告之父),男,生于197*年11月14日,汉族,重庆市渝中区人,住万州区。现于江苏省南京...

    2024.02.18

  • 离婚后子女抚养费是否可以减免(法律关于离婚子女的抚养费的规定)

    一、子女抚养费可以减免吗1、有给付义务的一方,因犯罪被收监劳动改造,无力给付抚养费的,可以减少或者免除给付。2、有给付义务的父方或者母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失去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照协议或者判决给付抚养费,而抚养子女的一方又能够负担大部分子女生活费用的,经给付一方请求,可以减少或者免除给付。3、抚养子女的一方再婚,其配偶愿意负担继子女的生活费或者教育费的一部或者全部,原有给付义务的父方或者母方,可以适当减少或者免除。负担继子女的生活费或者教育费,不是继父或者继母的...

    2024.02.18

  • 申请减少抚养费要具备怎样的情形,离婚后如何变更子女抚育费(离婚后要求更改抚养费)

    一、申请减少抚养费要具备怎样的情形尽管增加抚育费的情况较多,但也仍然存在减少或免除抚育费的情况,这种要求变更的主体,则是给付抚育费的一方。给付抚育费的一方出现下面两种特殊情况时,可以提出减少或免除抚育费:(一)抚养子女的一方再婚,其再婚一方配偶愿意负担继子女的抚育费的一部或全部时,他方承担的抚育费可以减少或免除。但如果继父或继母不愿再负担或无力再负担该项费用时,有给付义务一方的生父或生母一方按原定数额继续给付;(二)有给付义务的一方因出现某种新情况确有实际困难无法给付。但这种...

    2024.02.18

  • 离婚后子女抚养费支付的原则(夫妻离婚后关于子女抚养费的给付问题)

    一、离婚后子女抚养费支付的原则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支付抚育费的一般原理和司法实践,可看出子女抚养费支付的基本原则:1、离婚后,父母双方对子女都有抚养和教育的义务;负担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是父母的一项法定义务,父母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脱责任。2、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必要的”应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生活水平做出综合判断,以保障子女享有必要的生活条件和教育条件为原则。3、在确定负担子女抚育费的问题上,规定了父母双方协议和人民法院判决两种方式...

    2024.02.18

  • 离婚后子女抚养费如何解决(离婚子女抚养费怎么判)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明确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分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从这一规定可以看出以下几点:1、离婚后双方对子女的抚养责任是相同的,在子女由一方抚养的情况下,他方应当负担必要的费用,只有这样才能使子女的合法权益不会由于父母离异而受到损害。2、抚养费一般包括生活费和教育费两部分,但除此以外,还应当包括一些其他费用,比如子女的医疗费、零用钱等等。3、离婚双方确定抚养费的...

    2024.0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