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常州市金坛区犬只免疫注射点+办证点名单

      常州市金坛区犬只免疫注射点、办证点名单  金坛区西城名宠宠物医院 金坛区市场路11号   金坛区西城安心宠物医院 金坛区丹阳门南路52号   常州市金坛汪猫宠物诊所 金坛区北环东路119-3号   金坛区东城王诚宠物诊所 金坛区美丽华大厦1幢10号   养犬实行强制免疫和登记办证制度,养犬人持个人身份证、居住证等身份证明,携犬到犬只免疫办证“一站式”服务窗口,对犬只进行兽用狂犬病疫苗的免疫接种,免费办理犬证犬牌。倡导养犬人为犬植入电子身份标识。   养犬人应当...

    2024.04.04

  • 常州市养犬管理条例什么时候实施

      《常州市养犬管理条例》正式公布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常州市养犬管理条例》已由常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2021年6月24日通过,经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1年7月29日批准。  军用、警用、搜救、导盲等工作犬和动物园、科研机构、专业表演团体等饲养的特定用途犬只的管理,不适用本条例。   任何个人和单位对于违法养犬行为,可以通过110、12345、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等进行举报和投诉。接到举报和...

    2024.04.03

  • 常州市养犬管理条例中那些行为要罚款

      常州市养犬管理条例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细化了养犬行为规范、规定了相关经营活动,加大违法养犬、犬只伤人等处罚力度,增加了对违法养犬行为公众监督内容。  条例规定:   养犬人未办理养犬登记的可处以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养犬人对饲养的犬只未按照规定接种狂犬病疫苗的可以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在地下车库遛犬污染环境的可以处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销售烈性犬只的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养犬人对饲养的犬只未按照规定免疫接种狂犬病疫苗的,...

    2024.04.03

  • 常州市养犬管理条例实施对对于违法养犬行为去哪投诉

      任何个人和单位对于违法养犬行为,可以通过110、12345、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等进行举报和投诉。接到举报和投诉的部门和单位应当及时处理,并对举报、投诉人的相关信息予以保密。  常州市养犬管理条例实施中本条例所称养犬人,是指饲养犬只的个人和单位;犬只管理人,是指养犬人以外实际控制和管束犬只的人。本条例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军用、警用、搜救、导盲等工作犬和动物园、科研机构、专业表演团体等饲养的特定用途犬只的管理,不适用本条例。...

    2024.04.03

  • 常州市禁止饲养、销售的烈性犬名录的通告

      为了规范养犬行为,保障公众健康和人身安全,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市容环境卫生,根据《常州市养犬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本市禁止饲养、销售烈性犬,以下31类犬种及含有其血统的杂交繁衍犬列为烈性犬:   1. 法国狼犬(Beauceron Wolf)  2. 比利时马林诺斯犬(Belgian Malinois)  3. 比利时牧羊犬(Belgian Shepherd Dog)  4. 苏俄牧羊犬(Borzoi)  5. 拳师犬(...

    2024.04.02

  • 常州市犬只免疫和登记“一站式”服务点名录

      常州市犬只免疫和登记“一站式”服务点名录        市区下列区域为养犬重点管理区   (一)金坛区:钱资湖大道以北,良常路以南,新丹金溧漕河以东,金湖路以西形成的闭合区域;  (二)武进区:湖塘镇、高新区北区、西湖街道部分区域(禾香路以南,丰泽路、延政西大道、云杉路以东,揽月路以北,霞飞路、延政西大道、凤苑路以西形成的闭合区域);  (三)新北区:三井街道、龙虎塘街道、新桥街道、薛家镇部分区域(吕汤路以西、G42沪蓉高速以北区域除外);  (四)天宁区:雕...

    2024.04.02

  • 常州市首批犬只狂犬病免疫接种点名录

    进一步提升我市犬只狂犬病免疫率,市农业农村局立足“便民利民、高效服务”的原则,在全市范围内遴选了首批符合条件的动物诊疗机构和基层畜牧兽医站作为全市犬只狂犬病免疫接种点常州市首批犬只狂犬病免疫接种点名录区域单位名称单位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溧阳市溧阳市犬只管理中心溧阳市凤凰路48号史丽娟18751213802溧阳安安宠物医院有限公司罗湾西路奥体分公司江苏省溧阳市罗湾西路105-102王亚文13961246215溧阳安安宠物医院有限公司罗湾路分公司江苏省溧阳市罗湾路308...

    2024.04.01

  • 常州市养犬管理条例发布前养的超养犬烈性犬还能继续养吗?

      《条例》规定,全市禁养烈性犬,重点管理区每户限养一条犬。目前有些家庭饲养两条以上犬只,有的还饲养烈性犬。这些犬只怎么妥善处理?  由于我市之前未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禁养烈性犬和限养犬只数量,根据“法不溯及既往”的原则,经与市人大常委会、市司法局协商一致,明确2022年1月1日前,养犬人已饲养的烈性犬、超养犬,已经在动物诊疗机构取得狂犬病免疫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的,可以依法办理养犬登记后继续饲养。犬只死亡、放弃饲养或者丢失无法找回的,按规定办理注销登记,并不得新增...

    2024.04.01

  • 常州市养犬管理条例什么时候施行

      常州市养犬管理条例  12月21日上午常州市人大常委会、常州市人民政府共同举行《常州市养犬管理条例》新闻发布会,就条例的重点内容进行发布。  经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批准,将于2022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共三十八条,在强化落实动物狂犬病强制免疫制度、养犬登记制度、重点管理区实行一户限养一犬制度、禁止个人饲养大型犬和烈性犬、从严规范养犬行为、严禁携带犬只进入相关公共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保障无害化处理和犬...

    2024.04.01

  • 常州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咨询电话

      如果您想进一步解常州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方面的政策规定  请咨询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物业管理处电话:85682889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过程中发生争议如何解决?  1.申请加装电梯的业主应当与相关业主充分协商,必要时可以给予适当补偿;  2.辖市(区)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建立加装电梯矛盾协调工作机制,加大调解力度,引导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化解纠纷;  3.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依法通过诉讼等途径解决。对加装电梯施工过程中设阻的,当事人可依法向人民...

    2024.0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