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汕头龙湖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汇总

      汕头市龙湖区税务局外砂街道办税服务厅   重要提示:该厅仅面向扣缴义务人办理个税年度汇算业务。疫情防控期间提供预约办税服劳,请提前至少一天通过-“广东税劳微信公众号”-或“汕头税务微信公众号”-预约  主要职责:信息报告、发票办埋、申报纳税、优惠办埋、证明办埋、出口(免)退税、国际税收、清稅注诮、非税业务  地址:汕头市龙湖区外砂街道仙洲路虹璟湾西区4栋  电话:12366  办公时间: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休息...

    2024.08.26

  • 汕头龙湖区生活垃圾处理费临时便民集中办事点

      汕头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中心将在汕头市粤海水务有限公司外砂、新溪两处收费窗口临时设立便民集中办事点。  【外砂收费窗口】  1.地址:外砂蓬发大道锦骏花园一期8幢101  2.便民集中受理日期:3月21日至3月25日4月11日至4月15日  3.便民集中受理时间:8:30-16:30  4.带队负责人:江少平主任,手机号码:13923660508  【新溪收费窗口】  1.地址:龙湖区津东路64号  2.便民集中受理日期:3月21日至3月25日4月11日至4月...

    2024.08.23

  • 汕头龙湖区居民类用户首次缴交生活垃圾处理费提示

      龙湖区外砂新溪片区居民首次缴交生活垃圾处理费提示   因汕头市粤海水务有限公司缴费实行单月、双月缴费方式,现就首次缴纳生活垃圾处理费有关问题告知如下:  1.水费4月抄表5月缴费的用户,需缴交4月份生活垃圾处理费9.5元。  2.水费5月抄表6月缴费的用户,需缴交4-5月份生活垃圾处理费19元(即每月9.5元)。以后各用户每个水费缴费周期(单月抄表、双月抄表)按照目前水费缴费方式同步缴纳生活垃圾处理费。  ➤拓展阅读:  龙湖区外砂、龙华、新溪、新海街道辖区范...

    2024.08.23

  • 汕头龙湖区非居民类用户首次缴交生活垃圾处理费提示

      汕头龙湖外砂新溪片区非居民类用户首次缴交生活垃圾处理费提示  因汕头市粤海水务有限公司缴费实行单月、双月缴费方式,现就首次缴纳生活垃圾处理费有关问题告知如下:  一、抄表周期2个月   1.水费4月抄表5月缴费的用户,需缴交4月份生活垃圾处理费(缴费计算公式:抄表周期2个月实际用水量÷2×收费标准=应缴生活垃圾处理费金额)。商业一类、商业二类用户月平均用水量不足20吨,按20吨计费,超20吨按实计费。  2.水费5月抄表6月缴费的用户,需缴交4-5月份生活垃圾...

    2024.08.23

  • 汕头龙湖区减免生活垃圾处理费手续办理

      办理减免(确认)生活垃圾处理费手续便民温馨提示  为方便用户办理减免生活垃圾处理费和确认非居民类别手续,考虑到外砂、新溪片区(即现外砂、龙华、新溪、新海街道)距离收费单位路途较远,多数群众对收费单位办事窗口较为陌生、办事程序不甚了解的实际,我中心将在汕头市粤海水务有限公司外砂、新溪两处收费窗口临时设立便民集中办事点,欢迎符合条件的用户前往咨询办理。  一、外砂收费窗口   1.地址:外砂蓬发大道锦骏花园一期8幢101  2.便民集中受理日期:3月21日至3月2...

    2024.08.23

  • 汕头龙湖区生活垃圾处理费多少钱?

      根据市政府有关部署,龙湖区外砂、龙华、新溪、新海街道定于2022年4月1日起开征生活垃圾处理费。  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标准按汕头市发改局(汕市发改〔2015〕350号)核准收费标准执行,即:  ➤居民类用户每户每月9.5元(涉农社区标准);   ➤非居民类用户采用“水消费量折算系数法”以实际用水量,按不同类别对象相应的收费标准分别计收。   自2022年4月1日起,以上街道辖区范围内居民类用户和非居民类用户(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营者等)202...

    2024.08.23

  • 汕头龙湖区部分街道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标准

      龙湖区外砂、龙华、新溪、新海街道辖区范围内自来水供水管网改造业已完成,根据市政府有关部署,定于2022年4月1日起开征生活垃圾处理费。  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标准按汕头市发改局(汕市发改〔2015〕350号)核准收费标准执行,即:居民类用户每户每月9.5元(涉农社区标准);非居民类用户采用“水消费量折算系数法”以实际用水量,按不同类别对象相应的收费标准分别计收。   注:  经民政、人社部门认定的低保户、特困职工家庭居民类用户,实行先收后返(即先缴费后返还);经...

    2024.08.23

  • 汕头龙湖区什么时候开始征收生活垃圾处理费?

      根据汕头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政府发布的《关于在龙湖区外砂、龙华、新溪、新海街道开征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公告》内容:  2022年4月1日起开征龙湖区外砂、龙华、新溪、新海街道的生活垃圾处理费。   ➤拓展阅读:   从开征生活垃圾处理费之日起,所有单位或个人不得再向以上街道辖区范围内居民类用户和非居民类用户(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营者等)收取清洁卫生费(垃圾转运有偿服务费用除外);已提前收取的费用,原收费单位或个人应将预收的费用...

    2024.08.23

  • 汕头龙湖区生活垃圾处理费优待政策

      参考汕头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政府发布的《关于在龙湖区外砂、龙华、新溪、新海街道开征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公告》内容:  ① 经民政、人社部门认定的低保户、特困职工家庭居民类用户,实行先收后返(即先缴费后返还);  ② 经相关部门确认的烈属、五保户、孤寡老人家庭等居民类用户,实行免征政策;  ③ 同一产权人在中心城区内拥有多套房产且能够证明均为该产权人自住的,按1户计收(如房产存在出租或从事工商经营活动行为的不在减收范围);  ④ 敬老院、福利院、...

    2024.08.23

  • 汕头市龙湖区部分街道开征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公告

      关于在龙湖区外砂、龙华、新溪、新海街道开征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公告  我市中心城区自2007年10月1日起开征生活垃圾处理费,经第十三届73次市政府常务会议批准,从2016年1月1日起执行新的收费标准和收费模式。生活垃圾处理费实行政府定价,汕头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中心通过征收系统核定征收额,委托汕头市粤海水务有限公司代收,由缴费人随水费一并缴纳。  龙湖区外砂、龙华、新溪、新海街道辖区范围内自来水供水管网改造业已完成,根据市政府有关部署,定于2022年4月1日起开...

    2024.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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