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卫生部印发修订后《婚前保健工作规范》(婚前保健服务工作规范(修订))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卫生厅(局):婚前保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规定的母婴保健服务的重要工作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针对目前婚前保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我部对1997年制定的《婚前保健工作规范》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婚前保健工作规范(修订)》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原《婚前保健工作规范》同时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二○○二年六月十七日婚前保健工作规范(修订)为向公民提供优质保健服务,提高生活质量和出生人口素质,根据《中华人民...

    2024.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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