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陈先生与未婚妻分手,订婚后分手如何赔偿

    [案情简介]陈先生是哈尔滨人,三年前和父母一起来海宁工作,经人介绍认识了现在的女朋友。相处了三个月后,两人订婚,但因为生活习惯等原因,近日,陈先生提出分手。女方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法律解读]恋爱关系不受法律调整,这类纠纷可以通过民间协商,在自愿的前提下作出一些补偿。恋爱关系破裂,“精神损失费”一说是不存在的。根据规定,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时,法律上才支持精神抚慰金:(一)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二)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三)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此...

    2024.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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