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后婚内欠条能否获诉讼支持(婚内欠条 离婚后生效吗)

    【案情介绍】兴国县原告郑*娴、被告黄*定因矛盾双方多次协商离婚。2003年11月20日,签订离婚协议一份,其中第三条约定:甲方应补偿乙方离婚补偿费10000元;第四条还约定了双方的债务划分。同日,甲方出具欠乙方1万元的欠条一份,并在欠条上按第三条约定的期限承诺给付。因种种原因,该日原、被告并未办成离婚手续,仍在一起生活,而欠条也仍在原告手中。2004年7月11日,原、被告又签订离婚协议书一份,该协议再未对离婚补偿费作出约定,而对债务则约定为“各自所借债务各自偿还,银行住房贷款...

    2024.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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