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恋闪婚族为琐事闹“闪离” 法院判决不予离婚(闪结婚闪离婚)

    “网恋闪婚族”又为琐事玩“闪离”法院判决:小夫妻情未了,不予离婚!两人通过网聊相识见面,4个多月后,即登记结婚。然而,新婚后不久,面对生活中的琐事,这对小夫妻开始了吵吵闹闹又要“闪离”。但一人坚决要求离婚,一人又坚决不同意,并在法庭上相互指责。近日,南京市建邺区法院经审理认为,双方仅仅是为琐事争吵,感情未破裂,为对双方负责任,依法判决不予离婚。今年20多岁的南京市民刘先生,通过QQ认识了同城女孩张小姐。双方经网络聊天后,觉得彼此志趣相投,爱好相近,相见恨晚。一个月的网恋后,两...

    2024.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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