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妹冒姐名办结婚,离婚诉讼应怎样判决

    原告石*秀与被告许*兵于1994年经人介绍相识,同年农历12月24日按农村风俗举行结婚仪式,原告到被告家生活,当时未领取结婚证。1995年10月份,原告怀孕面临生产,为领取生育证,须补办结婚登记。而当时原告的年龄虽然已达法定婚龄,但却不符合当地晚婚晚育的年龄要求。于是1995年10月8日,原告便以其姐姐“石*平”的名义、用自己的照片与被告到婚姻登记机关去办理结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未审查其身份证即给原被告办理了结婚登记,结婚证上的照片为原告本人。1995年11月原告生育一子。近...

    2024.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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