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常宁市公租房租赁补贴申请指南

      常宁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给付  一、受理条件  获得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的家庭  二、所需材料材料名称材料类型份数提交方式材料形式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现场提交纸质银行卡原件和复印件1份现场提交纸质  三、办理地点  常宁市新村路60号住房保障中心A101室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冬季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四、办理流程办理环节办理时限审核标准受理1个工作日内容...

    2024.02.14

  • 常宁市公租房退出申请指南(材料+地点+流程)

      常宁市公共租赁住房退出审核  一、受理条件  保障对象承租其他公共租赁住房,或者通过购买、受赠、继承等方式获得住房,或者收入等情况发生变化,或者违规使用公共租赁住房,不再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  二、所需材料材料名称材料类型份数提交方式材料形式来源渠道退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申请书原件1份现场提交纸质申请人自备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现场提交纸质申请人自备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原件和复印件1份现场提交纸质申请人自备  三、办理地点  常宁市新村路60号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2024.02.14

  • 常宁市公租房租金收缴指南

      常宁市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收缴指南  一、受理条件  已入住公共租赁住房。  二、所需材料材料名称材料类型份数提交方式材料形式来源渠道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原件1份现场提交纸质申请人自备身份证原件1份现场提交纸质申请人自备  三、办理地点  常宁市新村路60号住房保障服务中心(A101室)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

    2024.02.14

  • 衡阳市城区公租房补贴标准

      衡阳市城区公租房补贴标准  无房户:1人户190元/月、2人户210元/月、3人及以上户240元/月;  住房困难户:按人均可享受保障建筑面积15平方米与人均现住房建筑面积的差额以每平方米10元/月的标准发放,每月最高不超过200元。  租赁补贴按月或季度发放,在每年12月15日前完成年度最后一次租赁补贴发放。  租赁补贴标准应根据市场租金水平适时调整,原则上每3年调整一次。  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标准,由市发展改革部门会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住保中心统筹考虑本...

    2024.02.14

  • 衡阳市城区公租房申请方式

      衡阳市城区公租房申请方式   1、城区低保、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应当由申请家庭户主作为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户主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应推举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其他家庭成员或指定监护人作为申请人。  2、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  本人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由用人单位代表本单位职工向城区、园区住房保障部门统一申请,或者由本人向就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申请。  3、对在园区(开发区...

    2024.02.14

  • 衡阳市城区公租房申请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衡阳市城区公租房申请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一)城区低保、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人年满18周岁;  2.具有本市城区常住户籍;  3.家庭人均年收入和住房情况符合本办法第三条之规定;  4.家庭财产(不含住房)不超过25万元;  5.未享受过房改购房、集资建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补贴等政策。  (二)新就业无房职工,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人年满18周岁;  2.具有本市城区常住户籍;  3.申请人在市...

    2024.02.14

  • 衡阳市城区公租房申请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衡阳市城区公租房申请需要满足提供什么材料?  (一)城区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应提交下列材料:  1.家庭成员身份证件、户口簿;  2.家庭成员住房情况证明材料;  3.家庭收入、财产证明材料(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须提供区民政部门认定材料);  4.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二)新就业无房职工应提交下列材料:  1.本人身份证件、户口簿;  2.就业情况证明材料;  3.家庭成员住房情况证明材料;  4.家庭收入、财产证明材料;  5.其他需要提供的材...

    2024.02.13

  • 衡阳市城区公租房申请条件及程序

      衡阳市城区公租房申请条件及程序  一、申请条件  (一)城区低保、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人年满18周岁;  2.具有本市城区常住户籍;  3.家庭人均年收入和住房情况符合本办法第三条之规定;  4.家庭财产(不含住房)不超过25万元;  5.未享受过房改购房、集资建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补贴等政策。  (二)新就业无房职工,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人年满18周岁;  2.具有本市城区常住户籍;  3.申请...

    2024.02.13

  • 衡阳市城区公租房申请有哪些流程

      衡阳市城区公租房申请有哪些流程?  (一)申请。申请人向户籍或就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领取由市住保中心统一规范制作的《衡阳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并提交相关材料。  (二)初审。街道办事处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组织社区居委会对申请人家庭收入、财产、住房状况等进行调查核查,提出初审意见,并在申请人户籍或就业所在地街道、乡镇人民政府(社区)进行公示,将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一并报送区住房城乡建设(住房保障)部门审核。  (三)...

    2024.02.13

  • 衡阳市城区公租房分配方式+登记说明

      衡阳市城区公租房分配方式+登记说明  一、分配方式   1、轮候制度   市城区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实行轮候制度。区住房城乡建设(住房保障)部门应当根据市城区经济发展水平和公共租赁住房需求,合理确定公共租赁住房轮候期,报同级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轮候期一般不超过3年。对申请实物配租的保障对象,在轮候期内符合租赁补贴保障条件的,经本人申请并提供房屋租赁相关资料的,可予以发放租赁补贴。对符合保障条件,超过轮候期仍未分配公共租赁住房的,必须从轮...

    2024.0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