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东县公租房合同签订(内容+要求)
祁东县公租房合同签订(内容+要求) 一、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对象选择公共租赁住房后,应在规定时间内与县住建部门、建设单位、所有权人或其委托的运营管理机构签订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租赁合同包括以下内容: (一)合同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 (二)房屋的位置、用途、面积、结构、室内设施和设备状况以及使用要求; (三)租赁期限、租金数额、履约保证金和支付方式; (四)房屋维修责任; (五)物业服务、水、电、燃气等相关费用的缴纳责任; (六)收回(退回)公共租赁...
2024.02.20
祁东县公租房退租规定
祁东县公租房退租规定 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县住建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整改,承租人拒不整改的,应取消其保障资格并责令退回所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同时取消其5年内再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资格。逾期不退回的,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一)转借、转租或者擅自调换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 (二)改变所承租住房用途的; (三)破坏或者擅自装修公共租赁住房,拒不恢复原状的; (四)在公共租赁住房内从事违法活动的; (五)承租人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闲置公共租赁住房...
2024.02.20
祁东县城区公租房范围
祁东县城区公租房范围 《祁东县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和运营管理实施细则》中祁东县城区范围为: 洪桥街道大桥社区、上正社区、南山社区、憩园社区、达孝社区、白云居委会、东富新村,玉合街道颜家社区、石门社区、祁丰居委会、新丰居委会、洪丰居委会,永昌街道双星村、尚书村、湖塘村、赵坪铺村、太阳升社区、黄土铺居委会、兰芝塘居委会、曙光居委会、廖家居委会、柞陂居委会、温泉居委会、燕子岩居委会、浅塘居委会、朱家居委会和白鹤街道白鹤、凤形居委会。县城Ⅰ类、Ⅱ类规划控制区和红旗、石...
2024.02.20
耒阳市公租房申请方式(申请对象+申请方法)
耒阳市公租房申请方式(申请对象+申请方法) 一、申请对象 城区、乡镇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以家庭为单位,推举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成员为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为共同申请人。家庭成员都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 家庭成员关系主要包括:夫妻;夫妻与未婚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与父母双亡的未婚孙子女、外孙子女;子女与丧偶或离异的父(母);兄姐与父母双亡的未婚弟、妹等。未满18周岁的子女或已成年但未独...
2024.02.20
耒阳市公租房保障方式和标准
耒阳市公租房保障方式和标准 公共租赁住房保障采取实物配租和租赁补贴相结合的方式。 对城区、乡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在实物配租之前予以租赁补贴,做到应保尽保;在实物配租以后,不再发放租赁补贴。 租赁补贴标准:1人户150元/月、2人户180元/月、3人及以上户200元/月。租赁补贴按季发放。 【温馨提示】 《耒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所称公共租赁住房,是指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乡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市城区、乡、镇范围内稳...
2024.02.20
耒阳市公租房申请条件
耒阳市公租房申请条件 (一)城区、乡、镇低收入或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申请人具有本市城区、乡、镇常住户籍; 2.家庭收入和住房情况符合本办法第三条规定; 3.家庭财产(不含住房)不超过20万元。 (二)新就业无房职工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年满18周岁; 2.具有本市城区、乡、镇常住户籍; 3.本人在市城区、乡、镇范围内无自有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 4.已在城区、乡、镇范围内就业,且就业时...
2024.02.20
耒阳市公租房申请流程
耒阳市公租房申请流程 (一)申请:申请人向户籍或就业所在地居委会或村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领取由住保办统一印制的《耒阳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并提交相关材料。 (二)初审:居委会或村民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组织社区居委会或村民委员会工作人员对申请人的收入、财产和住房状况进行调查,提出初审意见。符合申请条件的,在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就业所在地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居委会或村民委员应当将申请材料、初审意见和公示情况一...
2024.02.20
耒阳市公租房申请材料
耒阳市公租房申请材料 耒阳市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提交下列材料: (一)城区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应提交下列材料: 1.家庭成员身份证件、户口簿; 2.家庭成员住房情况证明材料; 3.家庭收入、财产证明材料(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须提供民政部门认定材料); 4.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二)新就业无房职工应提交下列材料: 1.本人身份证件、户口簿; 2.就业情况证明材料; 3.家庭成员住房情况证明材料; 4.家庭收入、财产证明材料; ...
2024.02.19
耒阳市公租房分配规则(优先分配+分配方案+分配登记)
耒阳市公租房分配规则(优先分配+分配方案+分配登记) 一、优先分配 对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伤残病退军人、荣立三等功以上(含三等功)的复转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孤寡老人、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三级以上(含三级)残疾人家庭、年满18周岁的孤儿、在本市工作的省部级以上劳(英)模、见义勇为人员、低保户、市重点建设项目征收对象以及市人民政府引进的特殊专业人才等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优先安排公共租赁住房。 开发区、工业园区、企、事业单位自建或筹...
2024.02.19
耒阳市公租房租金标准
耒阳市公租房租金标准 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标准实行政府定价,由市发改局会同市房产管理局、民政局统筹考虑我市住房市场租金水平、建设成本、供应对象支付能力等因素确定低收入家庭和非低收入家庭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标准,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承租社会资本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房屋所有权人可按非低收入家庭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收取。 租赁补贴标准: 1人户150元/月、2人户180元/月、3人及以上户200元/月。租赁补贴按季发放。...
2024.0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