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关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纠纷的案例分析(离婚案件精神损害赔偿)

    1998年5月,原告与被告登记结婚,次年10月生育一子。婚后,因被告对家庭关心不够且与他人同居,原告于2005年10月提起。同年12月,法院判决准许双方离婚,孩子随原告生活,被告每月支付抚养费200元,教育费、医疗费双方各半负担,被告赔偿原告500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嗣后,原告怀疑孩子并非自己亲生,于2007年1月委托有关鉴定机构对自己与孩子之间的亲权关系进行检验,结论为原告与孩子之间不存在亲生血缘关系。为此,原告于2007年10月再次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被告赔偿20万元...

    2024.02.11

  • 离婚案件精神损害赔偿探析(离婚精神损失费赔偿案例)

    关键词:《婚姻法》离婚精神损害赔偿任何时候的婚姻家庭制度均存在于一定的社会现实中,充分体现着那个特定时期的历史风貌。在具体的婚姻家庭制度之下,每一个家庭及每一个家庭成员无不受到深刻的影响。良好的婚姻家庭制度的和推选关系到能否建立起协调、良好、秩序的婚姻家庭关系。从这一意义上讲,婚姻家庭法律制度是关系到每一个社会成员切身利益的极其重要的制度体系,尤其是国内、外家庭离婚人数呈逐年上升趋势,也使更多的司法工作者和人大代表提议把离婚家庭所带来的负面影响和对当事人的权益纳入赔偿范围之列...

    2024.02.11

  • 离婚案件中精神损害赔偿数额认定的探析(离婚案件中的精神损害赔偿说法正确的是?)

    新的《婚姻法》首次确立了离婚精神损害赔偿制度,不仅完善了婚姻法的立法体例,也为制裁有过错方、保护无过错方的合法权益提供了法律依据。但是在传统的“清官难断家务事”的法律思维下,立法者“不仅不愿法律对婚姻家庭领域的过多介入,甚至不愿借法律的语言进行规范,寄期在抽象的法律规则下,将案件任法官依据社会优势及个人的道德直觉自由裁量。”[1]在这种法律思维的影响下,《婚姻法》虽然规定了损害赔偿制度,但并没有对此进行深入、细致的制度设计,使得在适用过程中,显得立法过于宽泛、笼统。最高人民法...

    2024.02.11

  • 对离婚案件精神损害赔偿的探析(离婚精神损失费赔偿案例)

    一、离婚损害赔偿的主体离婚损害赔偿主体包括权利主体和义务主体。根据婚姻法第46条及其《婚姻法解释(一)》第29条规定,权利主体是指离婚诉讼当事人中受害配偶一方即有过错方的配偶,义务主体是为离婚诉讼当事人中无过错方的配偶。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的主体是无过错配偶一方。在离婚损害赔偿诉讼中,行使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的主体只能是无过错的配偶一方且对方存在着过错。如果配偶双方均有过错或双方均无过错的,就不能适用离婚损害赔偿。我以为,这里的“过错”应作狭义理解,是指法定的过错即具有《婚姻法》...

    2024.02.11

  • 离婚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研究(离婚精神损害赔偿标准问题)

    【关键词】离婚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研究合法的婚姻关系所确定的夫妻的身份关系是一种特殊的身份权,它不同于财产权,不能直接体现为某种物质利益,主要是一种精神上的寄托和愉悦,夫妻的互相忠实和尊重,家庭的和睦和稳定,给人以精神上的力量。当过错方实施的行为导致婚姻的破裂,必然给无过错方精神上带来极大的损害,因而由此引起的离婚损害赔偿主要表现为精神上的损害。2001年4月28日公布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以下简称新《婚姻法》)首次确立了我国离婚损害赔偿法律制度。离婚损害赔偿法律制度的...

    2024.02.11

  • 离婚精神损害赔偿请求的确定(离婚精神损害赔偿标准问题)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显然将赔偿请求权人限定为夫妻一方。对于前两项即重婚的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况,我们不难理解。但后两项即实施家庭暴力和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导致离婚的,请求权人仍为夫妻一方,笔者认为值得商榷。从《婚姻法》第三章家庭关系的有关规定来看,家庭成员应指广义的,不仅包括夫妻双方,还应包括配偶的父母、子女或其他直系亲属在内。夫妻问的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行为,无过错方请求损害赔偿,我们也可以理解,但如果夫妻一方对其他家庭成员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行为,无过错方因...

    2024.02.11

  • 探论离婚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离婚精神损害赔偿标准问题)

    论文摘要离婚精神损害赔偿,是指配偶一方违法侵害配偶他方的合法权益,导致婚姻关系破裂,离婚时对无过错配偶所受的精神利益的损害和精神创伤,过错配偶应承担的民事责任。离婚精神损害赔偿民事责任的构成须同时具备有法定违法行为、有损害事实、有因果关系、有主观过错等四个要件。法定原因包括重婚、有配偶者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而导致离婚等。损害赔偿请求权的主体仅限于无过错配偶,责任主体只能是实施法定违法行为并导致离婚的过错配偶。责任方式包括财产责任和非财产责任两种方式。赔...

    2024.02.11

  • 配偶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法律依据)

    因人身损害导致性功能丧失——配偶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人民法院报2009年4月21日第六版[案情]2003年2月11日,李某的丈夫姚某因腰部疼痛,入成都市第二人民医院(简称二医院)住院治疗。二医院于2月14日、7月2日、9月23日三次对姚某行腰椎间盘髓核摘除术,因医疗事故,术后姚某马尾及右肢神经病变,目前仍遗留有右足全肌瘫、轻度排尿障碍、性功能障碍,经司法鉴定为6、7、8级伤残。2004年12月1日,姚某与二医院达成赔偿协议,二医院赔偿姚某15万元。2005年5月31日,李某以...

    2024.02.11

  • 民法典中精神病人是否有抚养权(有精神病还可以争取抚养权吗)

    一、民法典中精神病人是否有抚养权精神病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不具有抚养子女的能力,所以精神病人一般不能取得子女的抚养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一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适用前款规定。第二十二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

    2024.02.11

  • 论精神损害赔偿的标准(精神损害赔偿的标准是多少)

    关键词:精神损害构态赔偿数额评定法官自由裁量一、精神损害赔偿的确立自从20世纪确立人身权和人格权制度之后,对于人身权、人格权和其他非财产性的权利受到非法侵害,究竟能否对受到侵害的精神利益以给付财产的手段补偿精神损害,成为各国民法学中争论近百年的复杂问题。持否定说的有“人格商品化之说”、“违反道德说”、“无法补偿说”、“无法计量说”等等,这些理论依据已远远落后于时代潮流,有悖法学方法论在一定程度上所具有的克敌制胜的功能。肯定说有“惩罚功能论”、“补偿功能论”、“满足功能论”、“...

    2024.0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