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过错方请求离婚损害赔偿的情形(无过错方请求离婚损害赔偿的情形案例)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离婚损害赔偿:1、重婚的;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3、实施家庭暴力的;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离婚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现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

    2024.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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