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非婚生子女,犹如婚生子女(婚生子女与非婚生子女)

    一名身上沾有血迹的年轻人来到咸丰县清坪人民法庭,要求解决自己与女友同居期间的子女抚养纠纷。该法庭当即受理该案,并通知当事人赶到法庭,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了本案。经审理查明,现年26岁男青年贾某与21岁女青年赵某于2006年相识恋爱,2007年10月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至今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2008年12月4日生育一个小孩。现双方感情不和,要求解除同居关系并处理好小孩的抚养问题。法庭审理后认为,双方属于同居关系而非事实婚姻,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因同...

    2024.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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