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刘伯温作为明朝的开国元勋 刘伯温最后为何没有能善终

      对刘伯温不能善终很感兴趣的小伙伴们,趣历史小编带来详细的文章供大家参考。刘伯温到底有什么功劳,为什么落得不得善终的悲催结局?  大明朝开国功臣刘伯温在民间被称之为“神人”,他不仅颇为精通兵法战术,而且谋略和料事如神的诸葛亮相比毫无逊色,他是明朝开国元勋,也是明朝的军事家,政治家,文学家。  刘伯温,名基,于公元(1311生于青田(今浙江文成县)一个官宦人家。因为家境好,刘伯温从小受到了良好的家教,导致他从小酷爱读书。  元明宗至顺年间,刘伯温高中进士,成了元廷官员。但在黑...

    2024.02.10

  • 朱瞻基作为一代明君 朱瞻基为何不顾名声杀自己的亲叔叔

      明宣宗朱瞻基贵为一代明君,为什么不顾名声,执意要杀死亲叔叔?这是很多读者都比较关心的问题,接下来就和各位读者一起来了解,给大家一个参考。  在史官的笔下,明宣宗朱瞻基被描绘成一位宽厚仁慈、勤于政事的明君形象,而他在位的10年间,也被后世赞美为“盛世”,可与“文景之治”、“贞观之治”相媲美。但是问题来了,明宣宗既然贵为一代明君,却为何不顾名声,执意要杀死自己的亲叔叔朱高煦?一切,还要从朱高煦的经历说起。  朱高煦是明成祖朱棣的次子,虽然生性凶悍、言行轻佻,但由于相貌颇肖其父...

    2024.02.10

  • 古代皇后作为皇帝的正妻 皇后具体负责什么事情

      还不知道:古代皇后的读者,下面趣历史小编就为大家带来详细介绍,接着往下看吧~古代的皇后具体是负责什么的,作用还挺大的。  皇后,是皇帝的老婆。需要说明一下,只有正妻才能叫老婆。或者说叫妻子。古代所说的三妻四妾都是胡扯。因为古人都是一夫一妻多妾制度。而且历朝关于纳妾都是有严格的规定的,一般人不能随便纳妾的。而皇后作为古代最高统治者的妻子可以说是女人中最高的荣誉了。最高统治者皇帝的权限我们就不说了,真的是无法无天的大。那么他的老婆皇后有哪些作用呢?  皇后首先叫皇後,后来“后...

    2024.02.10

  • 聊天记录、手机短信可以作为婚外情证据吗(婚外情聊天记录能作为证据吗)

    一、聊天记录、手机短信内容能够作为婚外情依据吗?能够断定地说,仅仅有聊天记录是不能独自能够证明一个现实的。手机短信不是肯定独自不能够做为依据来运用。要看短信内容是什么,是否能够仅仅凭短信内容就能断定一个根本的现实。现在咱们的手机号码开始实行实名制了,关于号码的身份特点还好断定一些。主张我们在取证时尽量丰厚一些,以多种形式尽可能地多获得依据。通过各个依据之间的逻辑联系,形成一个紧密的依据链条,能够证明一个完好的现实。这样的依据在诉讼中经得起检测的,然后也能完成诉讼目的。二、婚外...

    2024.02.10

  • 短信可以作为离婚证据吗(威胁短信可以作为离婚证据吗)

    1、手机短信与电子邮件不同,手机短信具有真实性、客观性、不易修改性、闪存的封闭性等特点,同时短信内容不容易被攻击。一般手机功能是不能修改短信内容的。2、手机短信具有证据的关联性。第一,每个手机号码只能在一部手机上发收短信,有发信人的号码,有时间、内容、姓名,通过短信内容可以查到手机号码,具有涉案关联性。第二,两个号码收发指定,具有对应性。3、手机短信具有合法性,要通过合法入网手续后,才能合法使用手机,手机收到的短信是合法的证据。符合下列情形的手机短信,法院有依据将手机短信作为...

    2024.02.09

  • 捉奸能作为离婚获赔的证据吗

    捉奸能作为离婚获赔的证据吗《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如果双方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则属于重婚,那是刑法调整的范围;反之则是“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婚姻法》第四十六条关于“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适用必须符合以下四个要件:第一,配偶一方实施了法定的违法行为。即有配偶一方行使了婚姻法所禁止的破坏双方婚姻家庭关系的行为——与他人同居。即,...

    2024.02.09

  • 离婚中短信能作为证据吗(威胁短信可以作为离婚证据吗)

    法院审理认为,高*珍与李-强系先同居后结婚,双方婚姻基础较好。李-强虽然承认在婚后的共同生活的一次争吵中,因双方互相推搡时,高*珍不慎撞在门框上导致右臂红肿,但否认殴打过高*珍。李-强虽承认高*珍提供的一张照片的真实性,但该照片不足以证明李-强对高*珍殴打的事实。此外,李-强认可手机短信是自己所发,但高*珍当庭出示的手机短信内容均为李-强向高*珍道歉并请求其原谅,请求高*珍回家,决心改正错误及表白自己情感的言辞。并非李-强对高*珍威胁、恐吓,而且李-强称在高*珍离家出走后曾接...

    2024.02.09

  • 微信聊天记录能作为离婚证据吗(微信聊天记录能作为离婚证据吗?)

    微信聊天记录能作为离婚证据吗可以。QQ、微信、微博聊天记录等均属于民事诉讼证据中视听资料的一种。司法实践中,以QQ聊天记录、微信等电子证据向法院起诉的并非个案。目前有法院根据个案特定情况,推断网上聊天记录具有一定的可信度,并据此作为佐证以判案。但QQ聊天、微博、微信等作为电子证据的一种,具有无形性、易破坏性、多样性、高科技性等特征,存在着许多先天不足,证明力较弱。原因主要有两点:一是由于网络的虚拟程度高,QQ、微信等聊天记录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值得怀疑,法院在对此类电子证据的审查...

    2024.02.09

  • 录音能否作为离婚证据使用(录音可以作为离婚证据吗)

    录音能否作为离婚证据使用录音录像属于视听资料,可以作为证据。但依据司法解释,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录音录像,不能作为证据。录音录像属于视听资料,是证据种类之一,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当事人偷录的录音录像可以作为合法证据被人民法院采纳。在发达地区的法律纠纷处理过程中,尤其是在民事诉讼过程中,录音录像有时起着关键性的作用。因此,越来越多的当事人希望通过录音录像取证方式获得证据,以便在法律纠纷处理中占据优势地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

    2024.02.09

  • 离婚时手机短信是否可以作为证据(威胁短信可以作为离婚证据吗)

    离婚时手机短信是否可以作为证据离婚时手机短信可以作为证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证据种类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

    2024.0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