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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宁市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对象申请条件
常宁市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对象申请条件 城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应具备下列条件: 1、单身申请人需达到法定婚龄,孤儿放宽到年满十八周岁; 2、申请人具有本市非农业户口; 3、在城区无自有住房且未租住公有住房或家庭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 4、家庭人均收入低于上年度我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廉租住房租赁补贴保障对象资格实行联合审查制度: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市监察局、房产局、民政局、公安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住房...
2024.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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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宁市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对象申请提交材料
常宁市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对象申请提交材料 城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应提交下列材料: 1、申请表; 2、家庭成员身份证件、户口簿; 3、家庭成员收入证明材料; 4、住房情况证明材料; 5、上年度有华融湘江银行帐号的需提供复印件。 6、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市监察局、房产局、民政局、公安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单位对全市申请廉租住房租赁补贴保障家庭的人口、住房状况、家庭收入、车...
2024.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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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宁市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申请程序及时间
常宁市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申请程序及时间 申请家庭由户主或推选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家庭成员,携带上述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和相应的证明材料,向户口所在的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的民政办申请。 1、申请:申请人到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民政办书面申请领取和填写表格。(无论上年度是否享受到补贴,今年都要申请报名统一填表) 2、复核:联合审查相关单位对申请人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查验。 3、审核:住房保障办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全面的审核、确认。 4、申请时间...
2024.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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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廉租住房保障办法
湖南省廉租住房保障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廉租住房制度建设,逐步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廉租住房保障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是指城市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镇范围内,家庭收入、住房状况等符合市、县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家庭。 第三条 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在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中,明确廉租住房保障工作目标、措施,并纳入本级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
2024.0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