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体障碍能作离婚理由吗(性功能障碍可以作为离婚理由吗)

45baike 2024-01-15 31次阅读

身体障碍能作离婚理由吗

是否判决离婚关键在于夫妻感情是否彻底破裂,有无和好可能。身体障碍不能治愈,影响夫妻的生活,可以作为离婚的理由。但只要能够治愈,不影响夫妻生活,应该说仅凭这个理由还不能够成为离婚的理由。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协议离婚的条件有哪些

所谓协议离婚的条件,是指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必须符合的法定实质条件。主要有两点:

1、离婚必须是出于当事人双方自愿离婚协议必须是在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的意思表示一致,该意思完全是真实的。任何一方受对方或第三者欺诈、胁迫或重大误解达成的离婚协议是无效的。

同时,男女双方当事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离婚协议无效。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离婚问题只能通过诉讼程序办理。

2、双方对离婚后的子女和财产等问题已有适当处理。离婚协议必须对离婚后子女归何方抚养、子女的抚养费和教育费如何负担、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分割、共同债务如何清偿,以及离婚后一方是否需要对另一方给予经济帮助等问题作适当处理,而对这些问题的处理,不得起违背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和儿童合法权益的原则以及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否则,婚姻登记机关不予批准并办理离婚登记,该离婚协议不发生法律效力。

对方身体障碍另一个健康的人是可以考虑离婚,但是在离婚的时候可以双方好好协商,同时这是两个人的事情,建议不要公开对方的隐私。由于身体障碍的关系想要求离婚但不清楚做法,在94常识网上面有许多专业的律师可以给你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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