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关系的有过错如何认定(婚姻过错方如何认定)

45baike 2024-01-14 18次阅读

婚姻关系的有过错如何认定

我国法律并没有对“过错”下定义,我们只能根据法律的精神和最高人民法院相关的司法解释理解和掌握使用。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离婚过错方应符合以下“过错”的表现形式

1、不忠实行为。我们所指“不忠实行为”一般指的是夫妻一方的婚外情、或婚外性行为。根据一夫一妻制度的基本原理,婚外情是与法律精神相悖的。

2、重婚。重婚触犯的是刑律,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3、同居。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相关的司法解释,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根据这个定义,我们可以看出,认定同居,应当具备共同居住、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等几个条件。

4、家庭暴力。法律意义上的家庭暴力,对于暴力手段的程度、伤害后果的严重性,均有一定的要求。实践中,对一般的轻微伤害,很难被认定为构成家庭暴力,一般认为构成轻伤害以上的程度,才可能会被认定为家庭暴力。

5、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家庭成员间的遗弃,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它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赡养、抚养或扶养义务的人不履行其义务的行为。事实上,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如果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情节严重的话,还是一种犯罪行为,最高可以处五年的有期徒刑。

6、不良恶习。比如,酗酒、吸毒、赌博行为,都属于不良恶习。

我国法律没有就婚姻中的过错行为作出具体的规定,但是规定了在哪些情形下受害方可以向过错方进行索赔,从中我们可以推测出婚姻中过错的认定。具体还是需要法院来进行判定。如果需要这方面的帮助,可以到94常识网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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