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有为的思想主张有哪些(康有为是空想社会主义思想吗)

45baike 2022-05-18 72次阅读

1840年鸦片战争的打响,开辟了中国近代化、现代化之路,维新变法作为这条坎坷崎岖之路的重要里程碑,值得我们细细品味、用心研读。

在研究维新变法时,学人的文章更多的是钟爱于作为政治事件的维新变法,热衷于变法前后的政治角逐、政治起因、政治后果,甚至各主要人物的命运走向。

而较少关怀作为社会思潮的维新变法,较少地将其放在中国近代思潮演变脉络中去考量(虽然学界并不如此,但作为国人常识的维新变法确实如此。)。

因此,在社会思想史的框架下剖析维新变法前后的思想发展,实是有意义的。今天的笔墨就着落在维新之后,康氏的思想——人道博爱的孔教大同理想(即康有为的空想社会主义)。

从马克思唯物主义历史观的视角来看,康有为的社会主义思想可以界定为:近代资产阶级的孔教大同主义的空想社会思想。

康有为的这一系统思想主要建立在传统儒家的大同理想学说、佛家平等说、西方基督教人道博爱思想、资本主义民主理念以及一些空想社会主义思想之上,将他们融合、融活。

正如,康氏自己所云:“合经子之奥旨,探佛之微旨,参中西之新理。”

(【注】:据程恩富等人考证,康氏空想社会主义思想的儒家渊源来自儒家经典《春秋》的“三世说”和《礼记》)而且康氏自己认识到,封建主义过渡到资本主义实是必然,但资本主义并非世界尽头、社会发展的极限,而是“大同社会”。

总的来看,康有为的空想社会主义思想,是他在深刻反思传统社会弊事,大胆想象、展望完美世界的见解。在那里,世界国是一个由民主政府所领导的,没有亲疏远近、民族贵贱、国家或阶级分别的社会;

在那里,既没有资本主义血淋淋的压榨,又是机器发达物质充裕的经济系统;在那里,人们团结,平等,和睦,“乐而无苦”。在那里,“普天之下,有生之徒,皆以求乐免苦而已,无他道矣”;

在那里,“人人皆居于公所”、“人人挟一自行车”、“食品听人择取而给其费”,甚至可以“遨游太空”;在那时,人类可以获得普遍的幸福,享受“至善”之社会。

具体来讲,康有为的空想社会主义思想可以分为:社会民主制度、所有制、世界国、分配理论、经济调节、男女平等、婚姻家庭几个部分(该分类见于《论康有为的空想社会主义思想》程恩富、汪桂进/湘潭大学社会科学学报)。

1、于世界国而言,他主张世界政府:无国家,全世界置一总政府,分若干区域。即在未来不存在拥有单独主权的国家、也没有专制制度。他的理由是,现存国家不可避免地存在各种分歧、利益竞争继而各种武装冲突,而这些冲突并不能简单消除,惟有消除国别方能一劳永逸,永享太平。

2、于社会制度而言,他认为总政府及区政府皆由民选,政府运行以西方理想的民主制度类似。

3、于所有制而言,他沿袭马克思、恩格斯等社会主义思想家的思路,认为私有财产是剥削、是异化、是下层痛苦的根源,是错误的制度。

只要个体能够私下交易买卖各种禀赋,就必然会导致贫富不齐,始终无公平。因此,公有制才是社会发展的方向。

4、于分配而言,“人人皆居于公所”、 “食品听人择取而给其费”,自由享受公用的文化娱乐设施。

同时,个人赡养义务尽归公有,即公家负责孕妇、老人、小孩的赡养;教育由公家来办,无论基础教育还是高等教育无不至;个人的生老病死葬均由公家料理。这些资源的分配并不完全按需分配,而是按需加按劳,两者有机统一。

5、于经济而言,他主张计划经济,价格由政府制定,各行业产品数量、工厂规模、销售场所等均由政府制定。由于各环节没有“私益”,继而没有私利,价格也就十分低廉。

6、于婚姻家庭而言,鉴于儒家传统宗法制度的森严致使的恶果、对人个性的遏制,他认为,亲人聚居而族只会徒增痛苦。因此,家庭制度的存在除了有损公共利益以外别无他用。

更令人感觉新奇的还是他对婚姻的看法,在世界国里,婚姻不在具备传宗接代的社会功能,男女双方结合依据只有感情、只因快乐,婚姻关系存续具有时间限制——一次婚约只在1至12月内有效,到期可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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