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流动人口登记办理指南

45baike 2024-08-28 268次阅读

南通流动人口登记办理指南

  办理材料:

  1、申请人持本人一寸近期照片两张、户口簿、身份证;

  2、已婚的应持〈结婚证〉,已生育的持〈生育服务证〉、落实节育措施证明、查环查孕证明;

  3、政策外生育的,需持社会抚养费征收收据等证件,带〈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申请表〉。

  办证流程:

  1、本人向所在村(居)委会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村(居)委会进行登记备案。

  2、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办审核,对提供资料齐全的,及时办理《婚育证明》。

  3、成年育龄人员到达现居住地后,应当在15日内到现居住地的乡镇查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4、现居住地对未持有户籍所在地发放的全国统一格式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成年流动人口,发给当事人《限期补办婚育证明告知书》,并限期在一个月内补办《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在限期补办期间,现居住可为以下人员办理临时《婚育证明》

  (1)经核实、婚姻、生育信息完整、准确的;

  (2)在现居住地依法办理暂住登记或居民登记1年以上,并具有稳定职业和住所的;

  (3)已采取绝育措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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