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身份证首次申领办理流程

45baike 2024-05-18 233次阅读

佛山身份证首次申领办理流程

  一、禅城区

  1、申请人到省内具有居民身份证照相资格的照相馆拍摄身份证照片,告知需在佛山市办理居民身份证,领取《广东(佛山)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采集检测回执》;

  2、申请人到户籍地公安机关户政窗口办理,领取《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

  3、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方,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4、暂不提供微信申请快递服务,如需申请快递领取证件,请在窗口办理时告知工作人员(注意:如需核验身份证指纹信息的,须到窗口或自助领证机领取)。

  二、南海区

  1、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

  2、窗口核验材料,受理申请,发出受理通知书或受理回执;

  3、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三、顺德区

  本省居民办理了居民身份证的,在受理之日起45个自然日后或收到领证通知后,需本人前往当时办理身份证的公安机关的自助领证机领取;

  如他人代领取的,需提供《居民身份证受理回执》及代领人的身份证原件进行核查并登记授权后领取。

  非广东省户籍的,暂不提供自助机领取证件服务,需在当时办理身份证的公安机关受理窗口人工领取(外省户籍的不能查询进度)。

  说明:

  1、遗失《居民身份证受理回执》的,可以带户口簿原件及旧的身份证领取。

  2、已申请快递方式领证的,由省制证中心通过邮政公司直接快递给申请人邮费到付。

  四、高明区

  1、申请人到省内具有居民身份证照相资格的照相馆拍摄身份证照片,领取《广东(佛山)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采集检测回执》。

  2、申请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户政窗口办理。

  3、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方,办理时间可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4、本省(含本市)户籍的,如需申请快递领取,可通过微信扫描《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背面的快递二维码,或关注“优邮车生活”登记收件信息,申请快递(注意:如需核验身份证指纹信息的,须到窗口或自助领证机领取)。外省户籍的,暂不提供微信申请快递服务,如需快递的请在窗口办理时告知工作人员。

  五、三水区

  1、受理时须通过系统的人像比对功能进行重户重人核查。

  2、工作流程及时限按《关于印发〈广东省居民身份证办理工作程序(试行)〉的通知》(广公治字〔2018〕867号)执行。

  3、自受理之日起45日内发放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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