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纳税人配偶子女的大病医疗支出可以在纳税人税前扣除吗

45baike 2024-04-04 419次阅读

常州纳税人配偶子女的大病医疗支出可以在纳税人税前扣除吗

  纳税人配偶、子女的大病医疗支出是否可以在纳税人税前扣除?

  纳税人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本人或其配偶一方扣除;

  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其父母一方扣除。

  纳税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按规定分别计算扣除额。

  有多子女的父母,可以对不同的子女选择不同的扣除方式吗?

  可以。有多子女的父母,可以对不同的子女选择不同的扣除方式,即对子女甲可以选择由一方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扣除,对子女乙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照每月500元的标准扣除。


标签: 纳税人  常州  配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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