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受家庭暴力要敢于用法律维护自己合法权益(面对家庭暴力有哪些法律可以保护我们)

45baike 2024-03-24 25次阅读

10多年来,妻子时常被丈夫殴打,却一直忍受着。今年3月,丈夫醉酒后再次动手,妻子心生怨恨,用钢管将丈夫打死。昨日,省公安厅通报了永州市公安局今年侦破的多起命案。

3月21日下午,在永州零陵区潇水河大西门码头附近的防洪护堤下,一位拾荒者发现一个白色纤维袋,打开一看,里面竟有一具尸体。永州市公安局接到报警后,立即赶到现场,发现死者是男性,体格健壮,年龄在50岁左右,已死亡五六天。

由于尸体上没有更多信息,专案组将工作重心放在查找尸源上。经常从这里经过的居民告诉民警,这个袋子应该是3月20日至21日出现的。专案组根据这个时间段,在附近走访调查,却一无所获。

“幸亏河对岸300多米远处有个摄像头。”办案民警说,在那个监控录像中,白色纤维袋相当于一个白点,这个白点真正出现的时间是3月18日。专案组民警通过一连串的视频追踪发现,当日凌晨,一名女性用拖车拖着白色袋子,往河边走去。4月11日,民警走访排查确认该女子是郑某珍。民警了解到,郑某珍的丈夫周某自3月17日后就没再出现,而且其手机通讯记录自此为零。种种迹象表明,郑某珍有重大作案嫌疑,无名尸体可能就是其丈夫周某。

4月13日,民警将犯罪嫌疑人郑某珍抓获。此时,离案发已有20多天。经审讯,犯罪嫌疑人郑某珍对杀害周某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原来,10多年来,周某经常殴打妻子郑某珍。事发前,周某从朋友家喝酒回来后就对妻子破口大骂,妻子为他倒茶解酒,他不但不领情,反而责怪妻子想要毒害他,并拿起一根钢管想殴打妻子。郑某珍想起自己常年被丈夫虐打的情形,心生怨恨,便抢过钢管猛击周某头部,致其死亡。

警方提醒,妇女遭受家庭暴力一定要敢于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要受所谓的“家丑不可外扬”的观念影响,逆来顺受、委曲求全。此外,要选择正确的维权手段,切忌“以暴制暴”。遭受家庭暴力的妇女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对施暴方予以劝阻,对双方进行调解,也可以向妇联或妇女公益组织等求助,或者拨打“110”报警,要求公安机关给予施暴方治安管理处罚,如警告、罚款、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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