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办理产权证的商品房离婚时是否能分割(未办理产权证的房屋离婚分割)

45baike 2024-03-17 24次阅读

夫妻在离婚时,有数类房子不能分割:以子女名义购房;借用他人身份购房;购买商品房未及时办理产权证;购买二手房未及时过户。那么未办理产权证的商品房离婚时是否能分割?以下就是94常识网小编整理的相关内容,听听94常识网小编给出的具体意见。

1.借用他人身份购房

在实践生活中,往往存在如果本人不具备购房的资格,而不得不借用具有购房条件的人的名义或者本人完全可以以自己的名义购房,只是出于逃避债务、隐匿财产等目的而以他人的名义购房的情况。如果在借用他人身份购买房屋,但是实际上购房款由自己来付的情况下,房屋的产权究竟是以名义购房人还是实际出资人为准呢

根据我国物权法的相关规定,房屋是以房产证上登记的权利人来认定房屋产权的归属的,而且规定房产证上的记载与房屋登记主管机关登记簿上记载的权利人不符的,除非有证据证明房屋登记簿上的记载有错误否则就以房屋登记机关的登记簿上的记载为准。

2.以子女名义购房

在现实生活中,往往会出现父母出于对孩子的关爱和爱护的目的,在购买房屋时以孩子的名义来购买房屋的情况。那么这时由于孩子还未成年没有相应的行为能力,这套房屋该作为夫妻共同所有财产,还是家庭共同财产呢,抑或仅仅是孩子个人的财产

从法律上来讲,对于此种情况,虽然孩子是未成年人,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但是他们的民事权利能力是不受限的。也即孩子可以成为享有房屋的所有权人。如果房产证上登记的是孩子的名字,那么孩子就是房屋的主人,作为父母只是可以在孩子未成年前,具有代管房屋的权利,但是不能因此就取得房屋的所有权,而且父母除非为了孩子的利益考虑,否则不能处分此房屋。

3.购买商品房未及时办理产权证

根据我国法律,房屋所有权证是认定房屋权属的法定凭证。在具体实践中,很多人购买房屋后常会因各种原因未能及时办理好产权证。比如,因开发商的相关报批手续不齐全导致无法办理,或是购房自身为了节省各种费用,不想办理产权证,以为有买卖合同及付款发票就行。

对于上述情形,在离婚财产分割中,若双方当事人无法协商一致起诉到法院时,法院就会以产证无法认定而不做处理。很多当事人对于法院的这一做法无法理解,认为交了房款,办理了人住手续,还交了一段时间的物业管理费,这难道还不能证明是自己拥有产权吗?其实,签订了购房合同,依约支付了房款,只是能够证明自己能够依约享有合同项下权利,但是要证明享有独立的产权,唯有产权证不可。更何况在现实生活中,开发商反悔要求退房的情形也不在少数。

4.购买二手房未及时过户

二手房交易未及时过户,其实对于购房者来说是风险最大的一种情形,很容易造成所有权人一房二卖或者迟迟未能将房屋交付的情形发生。虽然说发生售房欺诈时,事后可以有多种的法律救济,但对于购房者来说,要进行权属认定无疑会遇到诸多的障碍。

在离婚财产分割中,对于未办理过户手续二手房的分割,若双方当事人未能就此达成一致(实际即便双方达成了协议,在事后的产权变更时也会遇到诸多麻烦),法院会因该房屋的产权涉及案外人而不作分割。要么先中止本案审理,待当事人另案诉请确认产权后再恢复庭审;要么在本案中不作处理,只对其他财产进行分割。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读者到94常识网进行法律咨询,94常识网专业的律师团队会及时为你解答疑惑,让你能够及时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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