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未取得产权房屋的的判决是怎样的(法院判决离婚然后房产没有判决怎么办)

45baike 2024-03-16 25次阅读

离婚后未取得产权房屋的的判决是怎样的

法院不会立即判决房子的归属,只会先判决房子的所有权,待房子产权下来之后,可以上诉分割房产。

离婚时尚未领取房产证的房产如何分割

此种情况可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法院不就产权归属进行判决,只对房屋使用权作判决。等到领取房产证后,另行起诉来确定房屋归属。

离婚期间一方尚在继承之中的房产分割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作为继承人根据继承法的规定可以继承遗产,但继承人之间尚未对房产进行分配的,由于继承人在遗产分割前仍有权放弃继承,因此,离婚诉讼中,法院对继承人的配偶要求分割该房产的请求不予处理,但可以保留其诉权,由当事人在其权利条件具备时再主张分割。

房产证上有未成年子女外的第三人的名字离婚后房屋如何分割

对此,法院一般不会将其主动追加第三人,而是采取如下措施:

(1)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房屋部分的财产分割不予审理,由当事人另案起诉;

(2)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将案件中止审理,告诉当事人另行提起析产之诉,后根据析产的判决结果,对夫妻共有部分的房屋进行分割。

这种情况在离婚房产分割中比较常见,但是未取得房产证的房屋,一般法院是不会直接判定房屋产权的归属问题,现在法院的通常做法是,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待取得完全所有权后,再由任何一方另行向法院起诉,法院在判决房屋的产权归属。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清偿】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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