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擅自处分共同财产,可以认定为离婚转移财产吗

45baike 2024-03-08 21次阅读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擅自处分共同财产,可以认定为离婚转移财产吗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擅自处分共同财产,可以认定为离婚转移财产。

对“离婚时”的理解应作扩张解释,即不限时间节点,只要离婚时故意隐瞒其曾经的擅自处分行为,通常是较大额的非善意行为,均推定行为人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等行为,对其应予以少分或不分。主要理由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七条规定,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作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因此,一方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理应赔偿对方。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一方侵害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后果】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读者到94常识网进行法律咨询,94常识网专业的律师团队会及时为你解答疑惑,让你能够及时维护自己的权益。


标签: 财产 , 夫妻  关系 


发表评论:

◎欢迎参与讨论,请在这里发表您的看法、交流您的观点。